补办土地证“卡壳”导致损失谁来买单?

来源:大河报
2013-10-16
提要:“卡壳”导致损失谁来买单?律师:李女士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省工商局:建议向市纪委或省国土资源厅投诉  □记者陈龙  大河报讯10月14日、15日,本报分别以《只因未到指定媒体刊登遗失声明,洛阳一市民补办手续遭“卡壳&rdqu...

“卡壳”导致损失谁来买单?

律师:李女士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省工商局:建议向市纪委或省国土资源厅投诉

  □记者 陈龙

  大河报讯 10月14日、15日,本报分别以《只因未到指定媒体刊登遗失声明,洛阳一市民补办手续遭“卡壳”》、 《 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嘴很硬”》为题,报道了洛阳市民李女士在某报上刊登了遗失声明,当她去补办手续时却遭到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下称“国土局”)拒绝, 理由是未按要求到指定报社刊登遗失声明一事。此事到底该如何解决?10月15日,记者就此事分别咨询了法律人士,以及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 帮李女士寻找解决办法。

  李女士 | 重新择报刊登,损失谁来买单?

  据了解,10月14日下午5时 许,洛阳市国土局回复称,李女士仍需去指定报纸刊登遗失声明。而针对记者问及李女士如果重新刊登遗失声明,则需再等30天方可补办土地证手续,其因为耽误 时间而将遭受的违约损失该怎么办时,洛阳市国土局登记中心甘子升主任称:“我们愿意为她(李女士)支付刊登费用,如果以后涉及其他麻烦,我们也愿意为她出 具解释证明。”

  李女士称,刊登遗失声明后,她本以为10月底就能拿到补办的土地证,才放心与中介签订了售房合同,确定在50天的合同期内将房屋售出。“如有客户买房,我必须提供‘双证’(房产证、土地证)。”李女士说,如果拿不出“双证”之一,她就必须承担5万元的违约费用。

  李 女士说,如果洛阳市国土局坚持要求她去指定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则又需要再等30天才能补办土地证。“如果在合同期内,有客户来买房,而我的土地证没办下来 就算我违约了,5万元的违约费谁替我赔?”现在,50天的合同期只剩下一个星期就要结束。此外,李女士告诉记者,就算合同期内没有客户来买她的房子,而她 急需用钱,也希望把房子抵押出去。“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也需要提供‘双证’(房产证、土地证)。”李女士说,虽然洛阳市国土局愿意为她出具证明,但银行 是否买账,目前情况尚不明朗。

  律师 | 

  李女士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法维权

  针对此事,河南省法学会理事,河南鼎大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级律师陈占军认为,有关机关单位滥用权力是不当的。

  “该公民可以让其(洛阳市国土局)出具书面意见,之后再向该机关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陈占军说,李女士“可以要求法院判决该行政机关(洛阳市国土局)作出某行政行为”,只是“依法维权的道路也是较漫长的”。

  省工商局 | 

  建议向洛阳市纪委

  或省国土资源厅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

  那么,洛阳市国土局为市民刊登遗失声明指定报纸刊登是否违反了上述规定,应该如何处理?针对此事,10月15日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省工商局一名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让记者咨询省工商局企业注册登记服务大厅了解情况。

  随后,记者与省工商局企业注册登记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省工商局企业注册登记服务大厅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前段时间曾遇到过此类事情。“我们(主要处 理)涉及企业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该工作人员说,类似洛阳市国土局这样的行政机关,市民可以“向市纪委控告其乱作为或是超出法定权限的行为”,或者向其主 管部门省国土资源厅投诉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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