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日从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自2014年元旦起,中央国家机关职工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结清满5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三套房的,国管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近日就此发布通知,称此举是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改进差别化信贷政策的具体管理措施,以更好体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与公平性,使更多的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职工享受到制度优惠。
通知还指出,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具体额度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内,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为基础,结合贷款成数、还款能力、缴存时间、配偶缴存情况,以及存贷比调节系数等因素综合确定,个人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购买政策性住房的,仍执行原规定。
记者调查:南京公积金政策暂不变
目前,南京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还清之后,再申请二套房贷款,房屋面积必须在100平方米以下;而申请三套房贷款时,就算之前贷款都还清,也不允许再贷。
那么国管中心这一新规定对南京的影响大吗?昨日记者从南京市公积金住房管理中心办公室了解到,这个政策只涉及中央国家层面,如发改委、教育部、交通部等国务院各个部委的员工,他们的公积金都交在国管中心。
“国管中心与市公积金、省公积金不同,它只是一个部门,出台的政策对普通市民影响不大。”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回应,在南京,只有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办等个别部门的职工受此政策影响。目前,南京的公积金政策没有变化,还是按照老政策执行。“三套房肯定是不可以办理公积金的。但职工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专家分析: 新政支持刚需体现差别化导向
南京房地产开发建设促进会秘书长张辉分析,国管中心公积金新政目的在于优先并更好地满足公积金对刚需购买第一套房的支持,体现差别化导向。在楼市火爆、公积金被大量使用、余额不足的情况下,必要性更加凸显。同时,新政也传达公积金政策新动向,对各地调整优化公积金政策提供了参考。虽然实际影响力有限,但是传递的调控信息对心理的微妙影响,以及各类调控新政可能形成的叠加效应,会加大对市场的实际影响力度。南京林业大学社会工作系主任孟祥远认为,政策收紧的用意主要是加大对国家机关公积金的规范化管理,发挥公积金对青年职工和低收入职工的保障功能。 张楠
》》》何谓国管公积金?
中央国家机关及在京单位等国管单位的在职员工、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归纳为国管公积金,区别于市管公积金,国管公积金由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另外还包括中直公积金(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记者 张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