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通548名学生“营养餐”食物中毒;广西都安400余名小学生喝“营养餐”牛奶腹泻;云南富源某小学给学生供应发霉面包做营养餐……短短一个月内,多地接连曝出学生“营养餐”食物变质、中毒事件。从2011年秋季开始,针对中西部贫困地区学生营养不良的情况,中央财政每年拨付160亿元专项资金,3000多万大山沟里的孩子们享受到这一优惠政策。然而,接连曝光的“问题餐”引发公众广泛关注和质疑:“营养餐”究竟营养了谁?
“3块钱全部补给孩子们,食堂就办不下去了。”安徽山区的一名小学校长坦言,“国家拨付的是孩子们的吃饭钱,食堂人工费用、水电燃气等日常开销,都要从学校公用经费和营养补助里挤出来。”
同时,农村学校食堂条件简陋,使营养餐的卫生质量也大打折扣。2011年,皖南第一希望小学多名学生被变质米饭“毒倒”,教育部门调查发现,学校食堂连冰箱和基本的消毒设施都没有,“只能拿开水烫烫”。
除了学校要“从牙缝里省出食堂开销”,企业又在3块钱上“宰了一刀”。
“越是偏远的学校配餐质量越差。”一名配送企业负责人承认,企业不能贴钱配送,除了补偿运输、市场流通等成本,还需维持一定的利润,企业只能把配餐质量、分量一降再降。
安徽省社科院研究员王开玉分析,“中央‘买米’,地方‘造锅’,要让3块钱都用到孩子身上,地方政府必须投入配套资金。”王开玉建议。
“牛奶喝到嘴里有一种奇怪的辣味。之后不到十分钟,就是头疼、恶心,最后晕倒。”因为食用了学校发放的营养餐,青海省大通县女子完全中学学生马金兰和县里其他547名学生食物中毒。引发此次中毒事件的学生餐供应企业竟然是经过四次招投标确定。虽然目前结果尚在进一步调查中,但不得不让人怀疑这样的招标“严”在哪里?
一些偏远地区的学校看似招投标,实则走过场,还有一些学校连过场都不愿意走,采购的部分食材居然是“三无产品”。
出现问题的营养餐没有给孩子带来营养,反而损害了他们的身体,却肥了供应企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说,多地曝出的“营养餐”问题,都是监管缺少责任心,出了漏洞。
据新华社北京5月25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