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交了20多万元的首付款,开发商却迟迟不与自己签合同,到开发商处多次理论方得知,其选购的房子被开发商抵押给了银行,导致签不了合同。经蓬江区消委会环市投诉站调解,开发商与消费者签了合同,并免去购房款700多元。事情要从今年1月讲起。付先生在北新区看中了一套面积90多平方米的房子,每平方米7000元,整套...
交了20多万元的首付款,开发商却迟迟不与自己签合同,到开发商处多次理论方得知,其选购的房子被开发商抵押给了银行,导致签不了合同。经蓬江区消委会环市投诉站调解,开发商与消费者签了合同,并免去购房款700多元。
事情要从今年1月讲起。付先生在北新区看中了一套面积90多平方米的房子,每平方米7000元,整套房共60多万元。今年1月初,他付了2万元订金购房。按照他与开发商的《认购协议书》约定,当月他又付了一大笔钱,加上之前的2万元订金,总共给了开发商20多万元作为首付款。“按说,我付了首付款后,开发商就要尽快和我签合同,可直到今年3月中旬,他们都没我签合同。”付先生说。
给了钱却签不了合同,这让付先生觉得很不踏实。为此,付先生多次找开发商要求签合同,但都被其工作人员以种种理由推脱。有一次,付先生忍无可忍,就对他们发了火,并质问开发商工作人员,房子是不是被拿去银行做了抵押?该工作人员方告知确实被用于抵押才签不了合同。“以前,我也不知道没卖的新房会被用于抵押。由于迟迟签不了合同,非常着急,就求助于朋友,就有朋友告诉我,我买的那套房可能被开发商拿去银行抵押了。”付先生说,之后,他了解到,这也是房地产行业的一个潜规则。为了证实自己买的房子的“去向”,付先生也上网查看,发现自己买的房子确实被拿去抵押了。
多次找开发商仍签不了合同,无奈之下,付先生诉诸消委会。蓬江区消委会环市投诉站工作人员马上联系付先生、开发商,就此事对双方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该开发商答应尽快与付先生签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为付先生的购房款优惠700多元。记者昨天致电付先生,他表示开发商已与银行解除了其所购房的抵押关系,并与其签了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他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