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延平:2013下半年中国房地产十大网络热词

来源:观点地产网
2013-12-28
提要:  2013,铁定又是让楼市“唱空派”大失所望的一年,虽然3月上届政府颁发了“新国五条”,并且后续有各种地方版调控政策出台,如地方版公积金新政等。但是,就房价涨幅上看,刚需市场对房地产调控抗药性增强,“限购、限贷、限价&...

  2013,铁定又是让楼市“唱空派”大失所望的一年,虽然3月上届政府颁发了“新国五条”,并且后续有各种地方版调控政策出台,如地方版公积金新政等。但是,就房价涨幅上看,刚需市场对房地产调控抗药性增强,“限购、限贷、限价”等组合拳政策调控的边际效应正逐日递减。被外媒视为“政策拐点”的18届“三中全会”顶层设计的改革手术刀高举,但今年其实本届政府并无调控新政落地,更多是延续上届政府的常规手段,这意味着楼市新政“空窗期”还将被延续到明年3月左右。高房价短周期内难以“浪子回头”。岁末,北上广深一线城市及一部分二线城市的父母官们要为实现全年房价控制目标而煞费苦心。

  2013年中国楼市下半场,无疑是一场精彩绝伦的博弈。激烈的竞争格局下,地产广告也从过往很文艺的时代渐变为“酒香也要会吆喝”的年代,微博、微信营销等自媒体挑战传统媒体地位。“解放刚需”势头在下半年更为生猛,虽然银行贷款成本增加,但是刚需能量次第、有序释放。而房地产营销也在品牌房企的推盘节奏里演绎新手法,如高拓展百变户型、低首付、大师明星开盘现场走穴等层出不穷;中小房企之间的“抢客大战”、央企与品牌房企之间的“地王”暗战此起彼伏。第一阵营的地产大咖们已开始涉足海外地产或金融行业,而一部分中小房企还在资金链上挣扎。特大城市、大城市与中小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已显分化。回首这风风火火的又一年,我们发现网络串烧的热词尤如龚琳娜的新神曲《金箍棒》变、变、变,变出了一大堆脍炙人口、风行网络的跨界和政策热词。笔者从中甄选十组,以飨众网友。

  一、我和我的小伙伴都惊呆了

  小屁孩用逆天的想象力,写了一篇关于“端午节”由来的奇葩式文章。如同“穿越剧”一般的碎碎念,无厘头讲述惊心动魄的故事,情节元素包括校园友情、屈原、国共大战、毛主席万岁等。之后在各类网聊工具的传播与互动中,“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变成了热气腾腾的网络热词。特别说明的是,这段热词虽然出现在6月底,但被引入房地产界人士广泛推广则在6月之后的下半年。我们感谢这位@苏隐衡的神奇发现,但对这段光怪陆离的行文我们更多的应是揶揄而不是表扬。现在的有些小屁孩真的颠覆了你的想象。但是我们还是要学会用正常人的思维和逻辑去表达自己的情感和诉求。

  “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意在表示对某件事情不可思议的惊讶态度。原本还有讽刺之意。后来演变成让人十分震惊的事情。如同装上魔力发条,这句感官上引起强烈反应的词组,在互联网上一天天发酵,迅即成为跨界传播的网络流行语。很多城市的楼盘在宣传推广中,把这组词借以发挥,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譬如深圳某个楼盘宣传时称“65平米LOFT5房惊呆世界”。全国利用这个热词作推广的楼盘也不少。可见其对房地产传播也有一定的影响。

  二、土豪、土豪金

  社会在进步、观念在改变。“土豪、土豪金”这样的词摇身由贬义词变成了人人乐当的中性词。在“打土豪、分田地”的阶级社会,“土豪”成了穷苦百姓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那个年代的“土豪”就是地主、恶霸的代名词,是横行乡里、凭借财势横行霸道的坏人。“土豪金”则是网友根据今年9月20日苹果发布的一款香槟金色Phone5S手机而调侃的一个网络热词。

  现今,“土豪”洗脚上岸,赋予了更多新意,人们喜欢把比自己有钱的人称为“土豪”;即有钱又喜欢炫耀的人也被称为“土豪”。“土豪”是指网络上无脑消费的人。在我们房地产项目销售过程当中,这种不经过大脑太多考虑就爽快出手购房的主儿就是“土豪”。如果按消费金字塔来划分,把中产以上客户圈层定义为“土豪级”客户,我么还可以把“土豪级”客户,细分为基础型、高档型、顶级型、超级型土豪。“土豪级”客户一般是高端物业的持有者。当然这样细分的局限型在于,中产以上圈层总还有一些受过良好高等教育的经济殷实的,或者是书香门第、世袭名门的“大富豪”、“大文豪”。

  “土豪”已经成为传播热度压倒“高富帅”、“白富美”、“屌丝”等网络流行语的群体标签。在房地产高端市场上,抓住更多“土豪”级客户,就能渐入销售佳境!

  三、以房养老

  今年9月中旬,国务院提出的“以房养老”政策引起众议,网站专门做了专题报道。政府倡导的“以房养老”也叫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倒按揭)。简言之即有意愿将房产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老人,办理抵押手续之后每月如同发工资一样获得固定资金。房主过世后,其房产出售,所得用来偿还贷款本息。

  “以房养老”在国外很时髦、很流行,在中国则是难以扶起的“阿斗”!一方面,乃传统观念所致。中国式祖传下来的衣钵观念认为,父辈辛辛苦苦积攒钱买下来的房产理所当然是要留给子孙后代的。所谓的子承父业,又何必交给银行;二方面,是一些实力派老投资客或是公务员家庭福利甚好,根本不需要参与其中“倒按揭”。比如在2006年甚至更早一些年份起我就发现,一些很有资金实力的老年人在投资市场购买多套公寓,他们一年下来的租金收益就可当作未来的养老基金。而深圳的一些城中村村民盖起来的多层或小高层自建房、还有添置海边旅游景区的海景公寓用来出租等,一年租金收入也不菲。也即,通过买房、买铺、买写字楼收租是一种养老、防老方式。有多套房的老年投资客其实并不需要自找麻烦、办理银行抵押手续;三方面,即便老人签订“以房养老”倒按揭协议。但是谁能保证百年后房价总是涨势,一旦资不抵债。风险与经济负担还是降临到子孙肩上。四方面,由于两级分化,有钱的老人有2套以上的大有人在,没房的老人社会占比庞大,他们也没房去作抵押。因此,“以房养老”倒按揭目标客户极其狭窄,推广、执行难度较大,故其在国内操作的空间较小。

  当然,这种养老方式作为中国养老福利事业的一种辅助和补充,那是可以尝试的,但绝不是唯一的养老选择。据悉,9月24日,由民政部牵头,保监会等相关部委就“以房养老”问题举行了闭门研讨会,对“以房养老”具体操作办法和实施细则进行讨论;12月5日,中国政府网全文公布近日由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我国将有规划地试点“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具体操作办法和实施计划,有望2014年一季度出台。

  四、自住型商品房

  10月22日,北京住建委发布“今年推出2万套自住型商品房,2014年计划推出5万套左右,套型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此消息甫出,可谓“一石击起千层浪”!专家大腕纷纷加一点评,有的说是“四不像”,有的人担心会出现以前武汉保障房排队摇号出现的“九连号”现象,有的人担心这会成为“怪胎”。网友吐槽发出天问:现在的叫“自住型商品房”,那么以前人们买的商品房就不是“自住”型,那叫什么型,“投资型商品房?有些网友表达更直接:明摆着,这是涨价的限价房嘛!据悉,此类住房价格比周边商品住房低30%左右,面向全市符合限购条件的家庭;购买此类住房后5年内不得上市,5年后上市收益的30%上交财政。

  从购买“自住型商品房”的准入条件来看,两类人可以成为购买对象。一类是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另一类是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持有有效暂住证、且无房的非北京户籍家庭。门槛虽高但是群体庞大,且容易引发“假离婚”骗购现象,北京购房资格审核系统未来亚历山大。

  笔者认为,市场主流依然是保障房与商品房的“双轨制”供应体系,“自住型商品房”不是保障房的类型,但带有让利色彩,它更像是由商品房细分出的一类型限价商品房,从购房资格与准入推出时间表看极像深圳上世纪90年代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房,但开发利润上又有明显不同,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利润率受政府设限,开发商建设此类商品房利润率被控制在5%以内。“自住型商品房”则与商品房一样,完全由市场来决定其利润高低,政府没有设限。只是多了一条5年上市转卖30%收益上缴国库的约定。尽管非议颇多,北京此举仍是治理“高房价”的一把杀手锏,对刚毕业进入北京的工作5年以上的年轻人来说是好事。这将为其他一线城市在“限房价、竞地价”方面起到积极示范效应。像深圳这样的一线城市2011年就曾经推出多个限价商品房。这些举措本质都是在供应市场,面向“夹心层”加大“平价房”供应量,以此平抑民怨、缓解社会内部矛盾,尽最大可能去实现本年度房价涨幅控制目标。当然这看起来如同“与虎谋皮”,因为接近10月底北京方面才出台这样的政策,为时有点晚,势必“强弩未能穿鲁缟”。但是,预计明年二季度大量上市的数万套“自住型商品房”将会对北京的“高房价涨幅”其到一定的抑制作用。让我们一起为进城的年轻人“住有所居”加油!

  五、“383”改革方案

  18届“三中全会”召开前,被炒得沸沸扬扬的“383”改革方案,理所当然入选今年下半年的网络热词。官方智库“七大门派”之一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国研中心”)此前公布的改革方案,由于是专门为18届“三中全会”议政治国而设立的研究课题,且覆盖改革领域范围之广、深度之深,涉及到社会各个圈层利益再分配等若干重大事项。因此,它备受全国人民及海内外政策研究人士强势关注。作为地产从业者和地产新闻传播者,若是不知道“383”改革方案那就“OUT”了。

  “383”改革方案是我国未来7年深化改革的基本思路和行动纲领,因此关乎全民利益。由此曾经专门立博撰文对之作了介绍和说明。在此有必要重温一下“383”改革方案的大致框架。“383”改革方案,谱写出未来7年的包含中国新一轮改革战略路线图,其核心内容是“三位一体改革思路、八个重点改革领域、三个关联性改革组合”。“国研中心”三段式设计出改革时间表,划定2013年至2014年为近期改革、2015年至2017年是中期改革、2018年至2020年为远期改革。

  笔者认为,“383”改革方案之所以被广泛关注,不仅是因为它是为党会准备的一个提报,更因为其顶层设计的改革思路与人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其中影响中国房地产未来7年发展的关键性举措赫然其里。方案最聚焦群众眼球的信息爆炸点是“8大重点改革领域”里面的金改、土改、财税政策,如第5大改革领域提到的“启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房产税、消费税为主的地方主体税建设,加快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等;去年3月国务院批准的金改实验区温州取得新进展,历经两年探索之路,11月22日《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理》获立法通过,这对当地资金链偏紧的中小房企是一大利好;再来看一下“三个关联性改革组合”里面的第3条也提到“深化土地改革,集体土地入市交易”。这些都是令市场反响很大的重大改革举措。一旦实施对市场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但是,我们期待新一轮的改革红利能够惠及普罗大众。虽然在有阶级划分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想法过于理想化,但是,这代表着草根圈层的一种期待和宏愿。

  六、“小产权房转正”

  “小产权房”显身江湖由来已久,其前世可以上溯到2000年之前。记得2005年之后,在高房价节节攀升态势之下,一、二线城市“城中村”借势城镇化建设、巧打“插边球”,“小产权房”野蛮生长!其背后有着一张大“温床”。首先,政策存在一些漏洞,换言之在城中村大批量被城市化的当年,地方政府没有及时颁布妥善解决一些遗留痼疾的配套政策;其次,地方监管不够严格,或者有些城中村村委“过于强悍”,地方政府根本拿它没办法,故此对违建、抢建的集资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第三,在价格杠杆及暴利驱使下,一些投机客和投资商“赌博”心理膨胀,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据调查,仅在“十一五”期间全国小产权房竣工建筑面积就达2.83亿㎡。以深圳为例,粗略估算“小产权房”就占到了45%以上。过往有些夹心层客户、甚至炒家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购买了相对商品房价格便宜1/8甚至价格更低廉的“乡产权房”、“村产权房”、“军产房”。这些所谓的“小产权房”并无法理依据。本身没有完全产权。而“小产权房”中违规、抢建的一部分建筑更是应该严格取缔。正如任大炮所言:允许小产权房入市就跟让其他违法犯罪合法化一样!

  上世纪80年代实物分配公务员自住的福利房、90年代某些城市的经济适用房。这些类型的商品房由于没有完全的物业转让、租赁等处置权,因此,按规定须在使用若干年后补交地价款(也即土地出让金)方能上市交易。而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这类产权房只能叫做“乡产权房”。后来被市场误读为“小产权房”。其实它只有一定年限的租赁使用权。有些城市,比如深圳的某些新区军产房的占比较大。军产房,其本质是作为部队的营房存在,其产权属于军委所有,这是军产房的性质所决定的。也就是说,军产房的性质决定了他不可能让产权归于个人名下,无论部队发给你何种产权证明,无论如何说明房屋的产权归属你个人所有,这都是没有法律所支持的。依据《城镇驻军营房产权转移和房屋现状变更登记实施细则》第八条的规定:军队房屋产权属军委、总部,所有权性质属军产,“产权单位”填总后勤部。购买军产房的客户获得的其实是没有法律保障的租赁权。

  2013年下半年“小产权房转正”呼声再次风嚣尘上。诱因在于18届“三中全会”前“383”改革放案里面的提到的“集体土地入市交易”“土改”讯息;还有18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到的“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这些敏感字眼给机会主义者很大的想象空间。也由此引起市场一些异动。北京投资客、投资商率先闻风而动,“小产权房”每平方米上涨千元。但是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与纯粹国有土地何以做到“同权同价”引广泛争议!

  现在“小产权房”能否转正的悬念已不再。11月22日起,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3天两次隔空喊话,叫停在建在售小产权房。两部联合下发《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紧急通知》,否定了“小产权房转正”的可能性,国土部领导表示小产权房转正是对《决定》的误读。各地媒体纷纷暴光了一些在建在售小产权房,一场关于“小产权房转正”的世纪之争就此也该“寿终正寝”了。

  七、“单独二胎”

  众所周知,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诺大一个发展中国家,不控制好人口总量、质量、结构比例,也是难以圆其世界级“中国梦”。33年前曾有人口专家预言:30年后,我国特别紧张的人口增长问题将得以缓和,人口政策必将随之调整。另有专家推测:我国劳动力规模大幅度下降的拐点将出现在2025至2030年前后。由此判断,现在正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调整的良机。

  按照国际惯例,世界银行和联合国近几年的总和生育率(TFR)均值是1.6,也即世界各国每名成年妇女平均的生育子女数为1.6。而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我国的总和生育率(TFR)只有1.18,低于世界平均水准。面对我国人口出现的老龄化现象,国家计生委专门开展分类调研。在2011年就开始着手对“单独二胎”的试点探索。据调查,2011年60岁以上人口比例约占14%;2012年我国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在相当长时期里首次出现了负增长。这意味着“人口红利”渐失。若不及时调整人口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国经济将步入“减速带”、甚至倒退。

  今年年初,市场传出“计划生育政策”将调整,同时媒体也频频放大“单独二胎”政策信号。18届“三中全会”发布《决定》一锤定音,“单独二胎”政策“呱呱坠地”。这也是“三中全会”本届政府拍板的最大亮点政策之一。11月15日中央发布的《决定》明确指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有人口专家分析,符合“单独二胎”政策的“单独一胎”家庭约2000万个,如果2014年底或是2015年初落实“单独二胎”政策,我国新生儿在2015-2019年五年内新增750万人。这将带来上万亿消费规模,如母婴医疗、奶粉、婴儿用品、儿童玩具、幼儿教辅、家政保姆、幼儿保险、医院扩建、电商物流、房地产等产业将十分受益。

  “单独二胎”政策尘埃落定之后各地反响不一。比如深圳这样的一线城市,大龄剩女占一定比例,她们夫婿未定更无暇想及“二胎”;而符合“单独二胎”条件的部分家庭可能也会考虑养育和教育的成本过高而放弃“二胎”,特别是“高房价”下想改善改善换大房养儿也实属不易。深圳作为年轻的国际大都市,工作与生活节奏均较快,上班族中已婚的女青年要为生活忙碌、奔波,从而伤失了生“二胎”的时间与精力。当然公务员家庭相对好许多。也不排除有人赶在政策前“抢生二胎”的现象。据调查,受西方观念影响,越潮的大都市婚姻观念也越潮。婚后“丁克族”家庭在深圳也占一定比例。相反内地二线城市,对“单独二胎”政策的热衷度和影响面要宽泛许多。内地二、三线城市舒缓的生活节奏和良好的育儿环境,让符合“单独二胎”条件的年轻夫妇在育儿、养儿方面更显如意。

  11月2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就“单独二胎”政策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启动实施“单独二胎”政策,全国不设统一的时间表,将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各地启动实施的时间不宜间隔得太长。就深圳而言,落实“单独二胎”政策由于需要广东省批准,预计最快应该在明年3月“两会”前执行。

  “单独二胎”政策对中国房地产可持续发展是一大利好,其影响在5年内显弱,但7年之痒后将影响深远,也必将带来全新的产品创新与户型革命。

  八、“房地产税改革”

  11月12日18届“三中全会”公报全面部署了15个领域的改革方向,但是由于是粗线条的纲领性文件,被群众误解为“不过瘾”,更有专家指出被外界传为“改革拐点”或是“改革窗口期”的“三中全会”属于不左不右的“中性改革”。预言家们过早的盖棺定论实为不妥。11月17日18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见诸媒体。我们发现改革深度、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抛开涉及政治、法律、民主、文化咱不谈,仅就与房地产相关联的几个关键词作简要点评。《决定》第三条9小条“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人们很容易联想到当前的“限购”将淡出市场,此前任大炮也预言,18届“三中全会”后执行近3年的“限购”将被“叫停”。显然这被验证是“娱乐大众”的调侃,因为在未有替代政策之前“限购”还是必须的。又如第11小条里提到“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这与383改革方案里的“集体土地入市”一样,容易引起“小产权房转正”的浮想联翩。第12小条“完善金融市场体系”、“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这点可以改变未来房贷市场格局、刺激购房消费,对房地产行业是一大利好。前文已提到温州民间金融改革已走在了前面,可以预见这种“试点”将会得到进一步推广。《决定》中的第五条18小条有关“税改”方面的举措更加吸引眼球。其中“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是公众焦点,也是专家热议的话题。

  在“房地产税改革”道路上我国并不舒坦,历年来“税改”专家们也都强调要借鉴了国外先进经验,比如“正税清费”等思路都是“舶来品”。基于我国城市土地国有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二元”结构。我国的“房地产税改革”应该符合中国国情,而不能照搬西方私有制国家的全部东西。“房地产税改革”可以说是18届“三中全会”税改工作的又一次“亮剑”,能否戳伤既得利益阵营,兼顾社会普众效率,做到公平、公正,需要改革者们有大智慧和勇气。“房地产税改革”消息甫出,戏剧性的报道现形,全国媒体第2天几乎统一口径“大摆乌龙”,头版头条误把“房地产税改革”写成“房产税改革”。这让多套商品房的持有者们着实捏了一把汗!

  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税”有14种,目前实际开征的有12种。分别铺排于房地产的取得、保有和流转三个大的环节。房地产取得环节有2种,即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不开征);房地产保有环节有3种,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地产税、城市房地产税(适用外商和外籍个人);房地产流转环节有9种,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因此,“房产税”与房地产税改革框架里的“房地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房地产税”(也即不动产税)是对土地、房屋所有或占有者征收的税种,计算依据为不动产评估价值。“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收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提房产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由于“房产税”征税对象仅是房产部分(也即房屋)不含土地部分,故而可以理解国家仅对房屋财产增值的部分开征“房产税”,换言之,计提房产税时应把以前房价里面“地价”剥离出来,这个难度较大,因为房价里面很难界定那些是因地增值的部分、哪些又是因房屋质量增值的部分。但是若不剥离清楚,以前购房者“买单”的地价(也即分摊到业主身上的土地出让进金)疑似又被重复开征了一次。而地价增值的部分已体现在了土地增值税里头。笔者的理解是“房地产税”与“房产税”虽一字之差,意思却有本质区别。前者征税科目里含“土地”及“房屋”等,后者仅针对“房屋”征税。“房产税”按照上世纪80年代国家公布的《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方式分两种,一种是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另一种是按税率缴纳,即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弄清了上述概念,我们也就不难理解,最近闹的沸沸扬扬的品牌名企“土地增值税”欠缴事件的真相,我们并不排出有拖欠“土地增值税”的现象,但是仅从税种来看,这是一个先预提再按销售完毕后销售额实际数来补交的一个税种,严格意义上讲,拖欠的也仅是前期要交的一部分,因为最终还是要清算补缴的。

  “房产税”可以看成是“房地产税改革”大家族里的一个“小儿子”。自2010年以来“空转”多年,在国家多次督促下,终于2011年重庆、上海先后“试点开征”,今年上半年国家也一度要求其他城市“跟进推广”,4月底曾传言杭州“房产税方案”报国家发改委审核,但因各种阻力一直被“搁浅”。近闻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正在研究赋予其法律效用。评估重庆和上海“房产税试点”两年多的效果,“房产税”短周期内对房价影响并不大,因为征收面并不大,税率也偏低。但是,长期推行还是有抑制投机效果的。笔者认为“房产税”作为取代“限购”的调控长效机制,它是明、后年一定要落地的政策。“限购”实乃“高房价”威逼之下的“应景之策”,但是,它迟早将被“房产税”等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所取代。因为“限购”其中的户籍及社保等限制举措,本身不能体现社会主义国家公平、民主等“以人为本”的治国思想!

  九、“不动产统一登记”

  今年上、下半年,“不动产统一登记”都曾被专家学者以及国家权威机构提及,成为业界议论的“焦点话题”。在解读“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必须先介绍下“不动产登记”。这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也是属于法律范畴研究的课题。古代封建社会,就建立了以土地为中心的登记制度,但是这种登记制度主要是土地赋税制度的衍生物,而且登记的信息资料完全掌握在官方手中,且严格保密。这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行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公示要求相去甚远。据资料显示,中国在民国以前的历史上并没有真正形成以公示为目的的登记制度。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土地管理法》颁布之后“不动产登记制度”逐渐恢复和发展。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物权法》,该法确立了中国不动产登记的基本结构,为将来不动产登记法的制定,提供了整体架构和思路,标志着中国统一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正式确立。按照《物权法》的解释,“不动产登记”又称为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权利人申请国家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虽然《物权法》呼吁“确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但是历经30多年改革,面对相当复杂的中国国情,比如地区管理尺度不一、地方保护主义现象严重、部门间出现“多头”管理、产权历史沿革模糊、城市化进程中城乡土地确权情节复杂等情况,各方利益难以得到平衡。诸多原因致使“不动产统一登记”国家“隔空喊话”近6年而难以“落地”。

  细心的网友可以发现一些端倪,自今年3月份以来“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呼声”渐紧。首先,在3月的十八届“二中全会”和12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简称《方案》)。《方案》第二大条“2014年完成的28项任务”中的第12小条规定“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条例”由“两部一办一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并在2014年6月底前出台。

  再回顾一下举世瞩目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该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决定》指出“加快建立国家统一的经济核算制度,编制全国和地方资产负债表,建立全社会房产、信用等基础数据统一平台。”其中的“社会房产”比“不动产”的范畴小很多,“房产”不包含“土地”和“地上附着的非建筑物”,这里的“社会房产”即为市面上存在的各式各样的“房产”。笔者私下认为(但不一定准确),这里包括农村宅基地自建房、城中村集资房、军产房、棚户区等,当然也包含公租房、自住型商品房(限价房)、标准商品房。

  11月20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重要内容。会议强调: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减少办证环节,减轻群众负担。笔者认为,无论是对于开发企业还是个人购房来讲,由于“不动产”长期存在多头管理、权利寻租、利益互染等“乱象”,致使开发企业和个人在“不动产交易与办证环节”存在重复收费情形。若“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后,对那些拥有多套房产的“中产及以上阶层”及“炒家”将有一定抑制作用,但是,对普通购房者而言其实是一种利好,毕竟一些多摊派的费用会减少许多!

  “不动产统一登记”曾令一些贪官“谈虎色变”,皆因多了“统一”二字,意思完全不一样,这下官员的房产就透明化了。有媒体称,“贪腐份子”极有可能因“恐惧”而抽离国内资产选择海外投资,这可能对灰色房源较为集中的某些城市的存量市场产生一定的市场冲击,从而带来个别区域的“房产抛售”现象,当然这仅是一种预测!也有网友称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其实是在为来多年吆喝的“房产税”开征铺平道路。一些地产界大咖对此也表示:若今年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则房价马上会降!更有“好事者”列出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8大方面的惊悚后果。其实,笔者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及“房产信息全国联网”更是“房地产税改革”必须要完成的一个前置条件。在社会总资产方面,我们不能是一把糊涂账。

  总而言之,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代表了“改革派”的态度,但是,在既得利益群体面前,“博弈”的阻力不小,由此可见,改革家们需要儒家“大智慧”,来平衡各方利益,即要防止社会不公,又要杜绝恶意炒作和侵占社会资源等负面现象发生。深化改革当“稳中有进、循序渐进、和谐发展”才是王道。

  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三中全会”《决定》公示了深化改革顶层设计的框架,外延相当宽泛。尤其是与房地产相关的系列政策更加牵动民心,比如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增加保障房和普通商品房供应、允许经营性农村集体用地流转、逐步放开中小城市户籍、“单独二胎”、房地产税改革政策等,深化改革手术刀之犀利,绝非“中性”改革调性!

  “三中全会”之后不久,在深圳举行了第14届“中国住交会”、北京举行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二者都是与房地产行业有关联的岁末盛事、都是为期3天,时间上恰好重叠。但是,与前面讲到的“三中全会”相比,它们的关注度、热度要低一些!原因是“三中全会”已揭秘深化改革之思路,深化改革路径已无悬念。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与“中国住交会”所涉及的房地产政策没有了新鲜感!两个“会”不同程度地呼应了“三中全会”精神。前者是“党会”的重申版,会议再次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二中全会”、“三中全会”精神。后者作为中国房地产的行业峰会,属性、级别、档次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不具可比性。“中国住交会”仅是论坛上对中国房地产行业发展趋势作预测性分析。

  一年一度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则是总结2013年经济工作、为2014年经济定调的重要会议,有经济风向标的作用。同样也备受世人关注。这次会议12月10-12日在北京举行,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会上确定了明年经济工作总基调是“稳中有进”!如何做到这一点,会议强调关键是既要改革创新、稳增长、调结构;又要保持宏观经济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还要加强民生建设,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2014年是“十二五”的第4年、也是习李新班子深化改革的元年,房地产改革政策拐点明年或至。习李新班子的做事风格一贯低调,从换届开始上台执政就不提“房价、房地产”,到现在就连以前多次提到的“新型城镇化”也尽量少提,可见,新班子在治理楼市方面特别谨小慎为。在风格上,本届新班子摒弃了官话、套话,把具体的事情如同“如庖丁解牛”般向群众阐述清楚,清新、务实之风跃然纸上。

  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最大的亮点是:不再像2011、2012年两年,高喊“坚持房地产调控不动摇”!取而代之的是“寓改革于调控之中”,可见“调控”仍将是常态,但不只针对“房地产”,而是宏观经济。另外,会议还提及与房地产相关的一些政策,如货币政策、土地政策、财税政策、地方债务风险等,这些都是明年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直面“夹心层”住房难的问题,新班子对此开出的“药方”是“加大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做好棚户区改造”,这也是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的6大任务之一。

  本次会议中央领导在会上不提“房地产”,仅是强调“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这与过去房地产调控的5年“从终端需求”调控楼市的手段确有不同。或许新班子有意给“过热”的房地产“降降温”,用意十分明确,就是坚决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重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市场的归市场、保障的归保障”双轨制来调控桀骜不驯的中国房地产,促使“高位运行”的房地产行业实现“软着陆”、挤出2009年以来货币超发等多重因素刺激产生的“泡沫”,让中国楼市回归健康、理性的发展轨道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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