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日,南通兴东机场开通南通—韩国首尔的首条国际航线,年底还计划陆续开通至日本、中国台湾等地的国际(地区)航线。为避免通关时遭遇不必要的麻烦,南通海关提醒广大旅客遵守出入境相关规定。
出入境携带现钞有限额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出入境旅客携带人民币现钞的限额为20000元/人次,外币现钞折合美金5000元/人次。旅客携带货币现钞超出法定限额的要主动向海关申报,由海关办理登记、退运等相关手续。超量携带货币现钞且不如实申报是违规行为,海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入境携带物品并非全免税
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公告规定,入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烟草制品、酒精制品另按照规定办理。对于海关总署2008年65号公告中不予免税的手机、照相机、音响设备等20种商品,无论商品是否在5000元以内或者自用合理数量范围之内,旅客进境时都需要向海关申报,并按照进口税标准缴税。
部分物品通关须主动申报
根据海关总署2007年第72号公告规定,出境旅客携带有文物、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生物物种资源、金银等贵重金属,居民旅客重新带进境的单价超过5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旅行自用物品,以及货物、货样、广告品等其他需要向海关申报的物品;进境旅客如携带有动、植物及其产品,微生物、生物制品、人体组织、血液制品,酒精饮料超过1500毫升(酒精含量12度以上),或香烟超过400支,或雪茄超过100支,或烟丝超过500克,分离运输行李,货物、货样、广告品等其他需要向海关申报的物品,应主动在《申报单》相应栏目内如实填报,并选择“申报通道”通关。
值得注意的是,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爆炸物品、毒品、奶制品、蛋类制品和新鲜蔬菜水果等是禁止携带入境的。南通海关已经在现场设立海关业务咨询窗口及法律宣传栏,如旅客需更加详细了解进出境海关通关方面事宜,可以拨打海关12360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记者 陈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