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为恶劣的是,邓某某强行向经营户收取赞助费,不交就让走人,2009年至今收了400多万元。”昨天上午,佛山市花园市场开发商花园新邨房产公司,诉承租方创华鸿置业公司承包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市场鱼档档主陈坚等两人出庭作证为开发商助阵。据了解,由于“赞助费”纠纷有3户经营者打赢官司,受此影响,另外8户经营者已向法院起诉,涉及金额120万左右。
解除合同缘于高额“赞助费”?
花园新邨公司是花园市场的业主方。2004年6月15日,花园新邨公司与佛山创华鸿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今年5月14日,花园新邨公司一纸诉状将创华鸿公司告上法院,请求判令解除双方合同。
原告认为,创华鸿公司违法经营,采取威胁、恐吓、胁迫等手段乱开罚款、收取高额赞助费,涉嫌刑事犯罪、严重违约;其次,创华鸿公司私自拆改建筑物结构及布局、未购买保险,未尽维修保养义务,导致消防设施严重受损,下水道严重堵塞,电线乱接乱拉,整个市场又脏又乱。
昨日,花园新邨公司法人商女士在法庭上不断数落创华鸿公司未能维护好市场。
就在花园新邨公司起诉创华鸿公司后,后者马上反诉。创华鸿公司认为,花园新邨公司不择手段,纠集社会闲杂人员聚集市场,扰乱市场秩序,恐吓威胁市场的经营户,强迫市场经营户与他们解约,并鼓动个别市场经营户打横幅,诋毁创华鸿法人名誉。他们请求法院判令花园新邨公司停止妨碍市场经营行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1万元。
愿付60万要求对方提前离场
禅城区法院昨天上午并案开庭审理此案。但对于反诉指控,商女士坚决予以否认。“我从来没有纠集社会人员扰乱市场,反倒是你们召集了几十人过来。”
商女士在庭上称,正是因为听市场经营户反映,这几年创华鸿公司强行收取几百万赞助费,“他们涉嫌违法犯罪,我才下定决心把市场收回来。”
被告创华鸿公司称,所谓“赞助费”只是预付租金,将来会退还。创华鸿公司已尽职责管理,并强调不可能所有事情做到十全十美,并称商女士是鸡蛋里挑骨头。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9月1日下午,祖庙街道办组织双方调解,商女士提出愿意支付60万要求对方提前离场,但创华鸿公司负责人邓先生提出要商女士负责11户已起诉或判决的经营户撤销案子。这比双方合同约定的20万违约金已高出许多,但商女士表示无法做通经营户工作,维护自己的利益是他们的权利。
昨天上午,在花园市场经营了十多年的经营户陈坚、小区物业管理人员陈光建作为证人出庭作证,支持花园新邨公司。陈坚称,创华鸿公司老板邓某某,巧立名目随意罚款,少则50元,多则200元,且其罚款无任何理由,不开收据。
“更为恶劣的是,邓某某向经营户强行收取赞助费,如不交就退场走人。”陈坚在证言中称,他被收取了1万元的赞助费。“邓某某2010年收取90万;2011年收取100万,2012年收取150万,至今共计超过400万。”
陈光建证实,花园市场周边环境脏乱差。经营户黄永乾、李斐效、朱庭源、谭振超等人提供书面证据,证明邓某某从2009年开始,每年强行收取赞助费高达数百万。
而据了解,早前南都报道的3名起诉创华鸿的猪肉档租户一审已胜诉,法院判决创华鸿公司退还近40万。近日又有8名租户起诉创华鸿公司,11人总诉求160万左右。
[双方PK ]
业主方:觉得对不起租户
按理说,租期还有一年多就结束,商女士大可等到合约期满再名正言顺地将创华鸿公司赶离场,但为什么商女士宁愿贴钱也要将市场要回来?
商女士说,最主要原因是创华鸿公司对租户收“赞助费”。自己多年前移居国外,平时创华鸿公司按时交租,因此她本人很少过问。一直到今年4月,她看到租户们因“赞助费”而抗议的新闻,才知道事情严重。“他们之中很多都是我十年前主动找回来市场经营的,现在弄成这样我觉得对不起他们……”商女士说,这就是她下决心要赶创华鸿出场的原因。
承租方:业主不讲诚信
前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创华鸿公司负责人邓先生。在电话里,邓先生表示,正在祖庙街道办等着协商。邓先生说,市场在他的经营下人气越来越旺,而商女士签订合同后又出尔反尔,非常不诚信。
对于商女士所说的“赞助费”问题,邓先生表示,所谓“赞助费”其实就是“预交租金”。“我只不过是每年先行收一部分租金,再按月扣除,如果租户提前离场,剩下部分还是会归还。”
如果是租金,为何要用“预交租金”形式收取?创华鸿公司代理律师昨日在法庭上道出其中“玄机”———“可能是为了避税。”
[延伸]
“创华鸿”是否涉嫌敲诈?
9月1日,南都记者走访花园市场,特别是肉档、鱼挡的经营户对邓先生的管理非常不满,而他们也是被收取赞助费最多的几个档口。今年5月份,他们曾向禅城公安举报邓先生涉嫌敲诈勒索、欺行霸市,但最终不了了之。
据经营者称,警察称“三打两建”已过,想立案较难。商女士提供的报警回执显示,从5月份至今警方一直没有立案。昨天庭审中,创华鸿公司代理人确切地说,“肯定达不到立案条件,不构成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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