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住宅区供配电设施维护费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新浪地产
2015-08-27
提要:??本报南宁讯(记者/杜蔚涛)记者8月25日从自治区物价局获悉,为进一步完善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收费政策,该局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发布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拟定的征求意见稿,我区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费为103元/平方米(其中:供配电设施建设费为90...

??本报南宁讯(记者/杜蔚涛)记者8月25日从自治区物价局获悉,为进一步完善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收费政策,该局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发布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拟定的征求意见稿,我区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费为103元/平方米(其中:供配电设施建设费为90元/平方米,供配电设施维护费为7元/平方米,新建住宅区规划红线外至上级电源出线点的土建建设费为6元/平方米)。

??各市在上述基准价的基础上,允许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超过10%,自行确定本市标准和管辖县标准,管辖县间标准须一致。

??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费由供电企业统一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以各市、县为单位进行资金统筹,专户管理,专项用于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与维护,不得列为供电企业营业收入。

??供电企业可计提供配电设施维护费作为供配电设施今后维护的专项资金,用于供配电设施的运行、维护、更新和改造,以保障供配电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

??供电企业可在配电设施建设维护费总额的1%以内列支建设项目法人基本管理费,并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法人基本管理费使用范围合理节约使用,严禁超范围使用。

??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费计入建设项目总投资,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在房价外加收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费。供电企业不得擅自扩大新建住宅区供电设施建设维护费收取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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