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创城工作的新形势,按照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的要求,根据《保定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责任分工(操作手册)》和《省级文明城市模拟实地测评方案》要求。市创建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组建我市文明引导员(公共文明引导志愿者)服务队伍,创建志愿服务新品牌。要求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创城指挥部成员单位建立一支文明引导员(公共文明引导志愿者)服务队伍。
??文明引导员(公共文明引导志愿者)服务队伍每周一到周五,早晚高峰期间(早:7:00-9:00;晚16:30-18:30),将在全市主要交通路口开展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活动。在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根据需要,参与其他方面的公共文明引导行动和应急志愿服务等。
??组建文明引导员(公共文明引导志愿者),积极发挥文明引导“八大员”作用。即精神文明建设的宣传员、文明礼仪的示范员、群众困难的排解员、排队乘车的引导员、治安防范的信息员、交通文明的协管员、站台环境的维护员、公共文明的观察员。文明引导员(公共文明引导志愿者)队伍形成后,将在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城市中发挥生力军的作用,成为古城保定一道亮丽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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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共文明引导志愿者服务地点的不同,将会开展不同形式的志愿服务。文明引导员(公共文明引导志愿者)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文明礼仪知识和创建文明城市应知应会;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市文明办“创建文明城市 做文明市民”倡议书要求的事项;
??3、引导行人要走行人道、不乱穿马路;
??4、引导不违章停靠;
??5、劝阻乱丢垃圾;
??6、劝阻当街打牌;
??7、劝阻吵架斗殴;
??8、劝阻看相算命;
??9、劝阻赤膊出行;
??10、劝阻盯人散发小广告;
??11、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