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购房资格复核 10141户家庭仅25户不符合

来源:新浪乐居
2013-11-20
提要:  新浪乐居讯(编辑罗金婷)今日,乐居从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获悉,10月23日至11月19日广州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会同相关单位按规定对登记2013年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意向的10141户家庭进行购房资格复核,同时进行申诉及投诉举报核查。公示期间,市住房保障办共收到1宗举报。经购房资格复...

 新浪乐居讯(编辑 罗金婷)今日,乐居从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获悉,10月23日至11月19日广州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会同相关单位按规定对登记2013年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意向的10141户家庭进行购房资格复核,同时进行申诉及投诉举报核查。公示期间,市住房保障办共收到1宗举报。经购房资格复核,共有23户家庭不符合本次经济适用住房认购资格,25户家庭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

  市住房保障办将于11月20日在销售中心和市国土房管局网站(http://www.laho.gov.cn/)公布投诉举报和购房资格的复核情况及复核后的房屋选房顺序。11月21日至24日发放《经济适用住房配售通知》。

  据了解,经济适用住房评分排序结果公示及资格复核期间,市住房保障办收到市民李先生反映罗某家庭收入超标的举报件,随即与公积金管理部门核对该家庭相关信息,并要求其提交收入证明材料。经核查,罗某家庭公积金缴存情况与收入证明情况相符,证实举报内容不实,该家庭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条件。

  此外,经核查,23户家庭未如实申报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人员结构、婚姻状况等情况,根据规定,市住房保障办决定取消李某等23户家庭本次经济适用住房认购资格。25户家庭因住房状况、家庭资产在轮候期间发生变化等原因,已不符合市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 根据规定,市住房保障办决定取消王某等25户家庭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

 温馨提示:

  申请人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人员结构、婚姻状况等情况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自改变之日起30日内如实向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书面材料,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审核申购资格,按程序报批后调整轮候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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