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樂居訊 4月20日,珠海市國土資源局委託珠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在其網站上掛出宗地編號為珠橫國土儲2015-05號的地塊。該地塊位於高新區科技創新海岸南圍金峰北路西、中珠渠南路南側,宗地面積為33012.49平方米,規劃土地用途為二類住宅、商業,起拍價為1401元/㎡,增價幅度10元/㎡/次,競買保證金4500萬元。
??按照該地塊的相關說明,外地企業或其他組織競得的,必須在本市註冊成立其持有100%股權(全資)的單項房地產開發公司;地塊配建的商業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例不少於5%、不大於10%,且須集中獨立設置;地塊須移交的配套公共建築或設施宜相對集中佈置,形成社區中心;地塊需按綠地率的10-15%或用地面積的3-5%提供公共藝術空間;應集中佈局成塊狀形態,且必須至少有一面臨街,若一面臨街需按上限比例控制,若兩面臨街,可按下限比例控制;該空間必須對外開放,不得圍合;地塊配套建設的社區工作用房、肉菜市場、郵政所、社區健康服務中心、垃圾房、再生資源回收點(建築面積共1130平方米)由競得人建成後無償將產權移交給政府,涉及建築面積不計收地價,上述地塊的計價建築面積為64894.98平方米。
??另外,地塊還要求需為產業人才共有產權住房專案,專案的開發銷售執行《珠海高新區產業人才共有產權住房管理實施辦法(試行)(修訂)》;地塊建成後,高新區管理委員會可直接委託競得人管理和經營共有產權住房,也可另行委託,被委託單位稱為住房管理單位。如另行委託,競得人須在該地塊綜合驗收合格後90天內將專案30%產權無償移交給住房管理單位;地塊所建共有產權住房配售對象為在高新區主園區內主導產業企業工作,且符合《珠海高新區產業人才共有產權住房管理實施辦法(試行)(修訂)》規定條件的人才,配售對象核准工作由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地塊所建共有產權住房售價按照區內同區域相同建設標準商品住房的市場價格確定,在同片區沒有同類商品住房價格參考的情況下,高新區管理委員會保留價格核准權;地塊所建共有產權住房的產權銷售後由個人與住房管理單位按份共有,個人持70%份額產權,住房管理單位持30%份額產權。個人購買共有產權住房支付住房總價款的70%;地塊專案的使用、開發、銷售、產權初始登記及產權變更登記等工作由高新區管委會負責監管。
網上掛牌時間:
??起始時間:2015年5月11日9時。
??截止時間:2015年5月20日15時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