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局监管让康达尔颜面扫地,“腹黑者”表现让人汗颜

来源:中国网
2016-07-12
提要:7月8日晚,康达尔一口气发布了五则公告,对于目前身处舆论漩涡中心、内外交困的康达尔来说,必须一面应付股东京基为代表的投资者的诘问,一面回应证监局为代表的监管机构的处罚,显得处境艰难。但也有业界人士指

  7月8日晚,康达尔一口气发布了五则公告,对于目前身处舆论漩涡中心、内外交困的康达尔来说,必须一面应付股东京基为代表的投资者的诘问,一面回应证监局为代表的监管机构的处罚,显得处境艰难。但也有业界人士指出,五份公告连发让康达尔“祸心”再也包藏不住了。

  五份公告,两种态度。

  一方面,康达尔要对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对其采取行政监管处罚的决定进行回应,即《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份大会的通知》;另一方面,是对“犯上作乱”者如京基进行强烈“镇压”,于是有了《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对京基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问询的公告》。

  对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关注、问询乃至行政处罚“唯唯诺诺”、“俯首帖耳”,对自己的投资者却凶相毕露、恐怖狰狞,康达尔用自己的行为在不断强化自己“双面人”的角色。

  从康达尔这五份公告的内容看来,康达尔要表达的意思很明显——“攘外必先安内”。作为上市公司,康达尔不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而是想方设法推搪责任、义务,康达尔“死不认账”的一贯风格在本次事件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其实深交所早已开始关注康达尔最近的一系列作为。在证监局做出此次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前,深交所关于康达尔无故延期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一事早已进行问询;其后证监局在7月1日告知康达尔拟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因康达尔的辩解理由并不成立,证监局才做出了这次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证监局的做法是有理有据、负责任的,并非运用了某些具有明显倾向性的自媒体提及的“平衡术”。在这个时间节点上,证券监管部门完全没必要找平衡,因为康达尔违反法律,错得很离谱、错得很明显。真正在找平衡的可能是康达尔及其背后的“智囊团”、媒体公关团——面对倾向于京基等股东的舆论方向,康达尔通过歪曲事实、操纵舆论、甚至不惜别有用心地将监管部门抹黑等等方式企图取得舆论平衡,这不仅是道德问题,更是法律问题。

  但是这次,康达尔明显失去理智。虽然表面似乎还是恭顺地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改正自己的错误——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终于决定在7月29日召开了,但是《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中《关于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议案》的通过,却让康达尔这个“腹黑者”大白于天下,无论它做出的接受行政处罚的态度,还是它改正错误按照处罚决定在7月29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行为,都被证明是“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把戏。

  “康达尔受到行政处罚”的消息一发出,在很大程度上让康达尔的“死忠粉”闭了嘴——他们此前摇旗呐喊、觉得最合情理的延期股东大会原因,被这份监管决定一针见血地戳破了,康达尔大玩文字游戏绕道法律规定的最后一层“防线”也被攻破了。这也就难怪一向“舌灿莲花”的康达尔会理屈词穷,终于破罐子破摔了。匪夷所思的是,康达尔至此还不忘带上京基,不仅在并未说明任何拒绝理由的情况下拒绝京基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合法请求,还又一次翻出陈年往事对林志身份等有关机构正在调查的问题,再次向京基进行“问询”。试问康达尔,这是在向证券监管部门进行“示威”吗?证监局在处罚决定里已经表示对该等问题正在进行调查,康达尔不得以此为由限制股东的权利(这也是对康达尔处罚、让其改正错误行为的最主要原因),康达尔现在又在公开场合提出这一问题,这不是在质疑证监局又是在做什么?

  当然,康达尔受到了处罚,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也最终确定下来,这对于京基为代表的众多投资者而言就是件好事,对于正快步走在法规完善道路上的证券市场而言也是一件好事。如果连“有法必依”都做不到,中国上市公司的未来从何谈起?原文http://finance.591hx.com/article/2016-07-12/0000625562s.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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