艰苦行业一线人员入户松口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吴瑕
2013-10-24
提要:  今后,外地户籍人才落户广州将有更多的可能。  从今天起,广州市人口调控和入户政策“13”文件正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新政通过制定主体文件《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配套文件《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广州市...

  今后,外地户籍人才落户广州将有更多的可能。

  从今天起,广州市人口调控和入户政策“1 3”文件正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新政通过制定主体文件《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配套文件《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办法》,对广州市的户籍迁入、积分制入户、户籍管理等政策进行了进一步完善。

  广州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以上征求意见稿如通过正式实施,将替代《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穗府〔2003〕72号)等文件,成为入户广州的新政策。

  人口目标

  2015年广州常住人口1500万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广州市人口调控和入户政策“1 3”文件中,《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作为主体文件备受社会关注。《意见》中对广州今后的人口调控目标给出了具体的要求:到2015年,全市户籍人口控制在860万以内,常住人口控制在1500万左右;到2020年,全市户籍人口控制在1050万以内,常住人口控制在1800万左右。

  广州市发改委副主任陈浩钿指出,截至2012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广州的户籍人口约为822万,常住人口1283万。在谈到这一目标时他表示,广州市要创造宜居宜业的发展环境,人口规模不能超出生态、资源等各方面的承受能力。通过制定三个配套的政策文件,广州将构建起政策准入与积分入户相结合的人口调控与服务管理政策体系。

 新政亮点

  夫妻投靠年限将缩短为满1年

  根据现行的政策,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后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落户广州的,另一方落户则需要通过“投靠配偶”的方式实现,而走“技能入户”或“职称入户”的方式,要求则更高,需要已婚夫妻双方同时达到广州市的准入条件。本次公布的新政中,在户籍迁入方面作出了重大的改革,取消已婚人员需双方同时达到入户条件的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已婚人员,迁入时允许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一并迁入;夫妻投靠的结婚年限由原来的1~7年缩短为满1年。

  高层次人才取消年龄限制

  记者了解到,对于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以及技能人才等,目前实行的《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设置了入户年龄限制,要求35周岁以下方可入户。但此次公布的《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征求公众意见稿)中,取消了对高层次人才入户年龄和就业年限限制,《规定》表示,经市级以上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如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特支计划”专家等,如在本市就业(创业),有合法住所,可申请入户本市。

  艰苦行业一线人员准予入户

  《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征求公众意见稿)中,对于长期在艰苦行业一线工作的外来人员的入户“开了一道口”。按照其中的第八条规定,从事体育、文艺、民间传统工艺等行业的特殊技能和特殊专业人才,从事环卫、公交、教育、基层医疗、养老、残疾人照料等工作的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准予其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迁入本市居民户口。陈浩钿表示,城市的运转离不开这些一线的艰苦岗位,本次出台的系列入户政策中,入户对象不仅明确指向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还增加了在广州市长期工作的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并对不同人群适用针对性的政策,在广州市工作并缴纳社保4年以上以及在环卫、公交、民办(特殊)教育、基层(山区)医疗、养老、残疾人照料等特殊艰苦行业工作的人员将会获得更多的入户机会。

  据了解,接下来,市发改委针对这一政策,将牵头全市多个职能部门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但在管理上仍将实行总量控制。

  将试行街道设立集体户口

  近年来,广东省多地都在试行积分制入户政策,为外地户籍人口落户当地提供可行途径,然而在各地的实施过程中,由于户籍、计生、治安等因素的影响下,有部分地区出现了成功申请者“落户难”的情况。对此,广州将率先进行探索以破解这一尴尬局面。

  此次出台的《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意见》第十条明确提出,“试行在街道设立公共集体户口,减少人户分离”。“主要是考虑到有些区域拆迁、有些企业倒闭的时候,有的人户口没地方挂靠,我们觉得有必要在街道设立公共集体户口,来解决户口挂靠问题。”广州市公安局户政支队政委刘建生指出,在街道设立公共集体户口为试行政策,广州全市有条件、有需求的街道均可申请试点,而具体的操作细则也在进一步研究中。

 超生不准入户 取消纳税入户

  据介绍,在现行政策中,违法生育者及违法生育子女可通过投靠、纳税等方式入户广州。但此次《规定》明确,对一方或双方为外市户口的违法生育者,违法生育者及其子女户口不予批准迁入本市。同时,以往异地务工者可通过纳税入户广州,但此次新政策取消了纳税入户事项。

 如何提意见?

  从今日起,相关政策文件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广州政府”(www.gz.gov.cn)公示,征求广大市民意见。市民可于2013年11月2日前,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发送到邮箱 gzminsheng2013@163.com。市政府有关部门将认真研究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建议,对相关政策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报批后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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