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房管局查册免费 过渡期收费没得退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单小亮
2013-08-07
提要:  记者帮收CALL:从本周一开始,市民到房管局查册、调档、查询个人或家庭名下房产登记证明,已不再收费了,而在此前单份证明就要40元起!然而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停止征收部分利用档案收费的复函》要求,自2013年6月15日起,全省各级综合档案馆就应免收该费用。&emsp...

  记者帮收CALL:从本周一开始,市民到房管局查册、调档、查询个人或家庭名下房产登记证明,已不再收费了,而在此前单份证明就要40元起!然而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停止征收部分利用档案收费的复函》要求,自2013年6月15日起,全省各级综合档案馆就应免收该费用。

  南都记者昨日探访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尝试查询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市房管局窗口在查看身份证后,迅速出具一份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印章单位是“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没有收取一分钱费用。

  而在这之前,市民因买房、贷款等需求,前来办理查册、调档、套房证明等业务,单笔收费40元起。这种用市民房产档案赚钱做法频受诟病。

  “以前收费确实不太合理,起码收费标准过高,就一张纸加一个章,就要几十元,现在取消了肯定是好事!”正在买房的王小姐直言。

  而据南都记者获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早在6月7日就发布《关于停止征收部分利用档案收费的复函》,要求自2013年6月15日起,全省各级综合档案馆免收除复制费以外的利用档案费,具体包括“档案保护费”、“咨询服务费”、“证明费”。

  按照要求,各相关收费单位应到当地物价局注销或更换广东省收费许可证(行政事业性收费)。随后不久,广州市物价局、市财政局于6月21日转发上述文件,要求市档案局及各相关收费单位“遵照执行”。

  跟进

  结果:收到通知晚 超期收费退不了

  省物价局要求自6月15日起免收相应“利用档案费”,市物价局随后要求遵照执行,然而市房管局及下属的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却拖到了8月5日才真正执行,涉嫌超期收费长达50天。据市房管局工作人员昨日称,他们收到通知比较晚,但收到通知之后就立即执行了;至于过渡期所收费用,目前确实退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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