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世界五百强拿地优惠多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段思午
2013-12-03
提要:  昨日,东莞市政府网站公布了《东莞生态产业园区引进项目优惠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提出,世界五百强企业、中国五百强企业等在生态园拿地,可享受优惠。一、二类用地出让底价相比基准地价优惠幅度分别为23%和37.5%。  办法旨...

  昨日,东莞市政府网站公布了《东莞生态产业园区引进项目优惠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提出,世界五百强企业、中国五百强企业等在生态园拿地,可享受优惠。一、二类用地出让底价相比基准地价优惠幅度分别为23%和37.5%。

  办法旨在鼓励重大及关键项目、高新技术项目和现代服务项目的引进,提高东莞生态产业园土地开发效益,吸引国内外高端企业前来投资。

  办法将园区土地分为两类。一类用地范围包括东坑片区、横沥片区、寮步片区、中心区高新技术产业区,用地项目基准地价(即招拍挂交易底价,但不包含契税、交易服务费、征地管理费、土地登记费和土地证书费,下同)为650元/平方米。二类用地范围为教育研发区(中心片区现代服务业区和福隆片区),用地项目基准地价为800元/平方米。

  办法规定,生态产业园区引进项目须满足《东莞生态产业园区引进用地项目评估指引》、《东莞生态产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和《东莞生态产业园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中有关投资密度、科技含量、税收贡献、节能减排等产业准入条件,重点鼓励引进高端新型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能源产业及配套生产性现代服务业。相关用地项目报市政府审批,对落户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切实加快项目审批。

  对于符合购地项目准入条件的企业,按照一定条件的企业可享受相应的地价优惠。

  如世界五百强企业、中国五百强企业、中国纳税五百强企业、中央企业、国家创新型企业投资项目、战略新兴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和金融机构地区总部与业务总部、超100亿元产值培育企业,一、二类用地出让底价降低至不低于500元/平方米。

  广东省百强企业投资项目、超50亿元产值培育企业等十类企业,一类用地出让底价不低于550元/平方米, 二类用地出让底价不低于600元/平方米。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超20亿元产值培育企业以及园区内创业孵化成功的企业等八类企业,一类用地出让底价不低于600元/平方米,二类用地出让底价不低于700元/平方米。

  此外,纳入市重大项目范围的,可优先配备用地指标。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按东莞基准地价的7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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