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住宅物业使用领域中的违法搭建、破坏承重结构、“群租”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影响到居住房屋使用安全和小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已经成为市民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 市房管局今天发布,6月1日起,5大类违法违规行为将被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向社会提供查询。包括: ①首批将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②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
③损坏房屋承重结构;
④未按业主大会决定补建或者再次筹集专项维修资金;
⑤违反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被认定为“群租”。
★关于违法违规行为信用信息采集标准。
根据有关规定,在本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使用人、转租人有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的信用信息,将被采集并报送市信用平台:
1、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当事人,未在《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自拆或者助拆的;
2、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未按业主大会决定补建或者再次筹集专项维修资金,违反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被认定为“群租”的业主、使用人、转租人,在房管部门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
★关于违法违规行为信用信息报送流程。
区县房管局通过市局稽查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受理案件,制作打印书面《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或者《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送达当事人。对当事人逾期未 整改或者逾期整改的相关信息,区县房管局在20个工作日内登录市房管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予以确认。市房管局对区县房管局确认的新增或者变更的信用信息相关数 据,在10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市信用平台。
★关于违法违规行为信用信息异议处理。
根据《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试行 办法》的有关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市信用平台记载的本人住宅物业使用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向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信用中心)书面 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市信用平台记载的信息与信息来源一致的,市信用中心应当将异议申请转至市房管局,市房管局应当在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对确有错误的信息予以更正,并告知市信用中心。市信用中心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通知异议申请人。
★关于违法违规行为信用信息查询时限。
市房管局向市信用平台报送信用信息相关数据后,市信用中心将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对于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强制拆除前,当事人完成自拆、助拆的信用信息,自更新之日起保留90天查询期;对经过相关执法程序,被强制拆除的信用信息,自拆除之日起保留5年的查询期。
对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未按业主大会决定补建或者再次筹集专项维修资金,违反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被认定为“群租”的业主、使用人、 转租人,自行整改或者委托代为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信用信息,自整改完成之日起90天内提供查询;被强制执行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信用信息,自整改完成之日起 5年内提供查询;对未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信用信息长期提供查询。(来源:上海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