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医改工作安排,医保、医疗、医药继续联动改革,医保体系的建设成为最大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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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280元,实现连续5年增长,大病保障、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稳步推进实施,三大医保管理职能整合等。
继续鼓励商业保险经办医疗保障管理
7月24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公布。
按照安排,在参保(合)率稳定在95%的基础上,今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比去年增加了40元,提高了16.7%,预计人均筹资达到300元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提高到70%以上和75%左右,门诊医疗保障待遇也会适当提高。
在大病保障和疾病应急救助方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继续开展儿童白血病等20种重大疾病保障试点工作,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各类保障制度间的衔接。落实今年初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制定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有关文件以及需紧急救治的急重危伤病的标准和急救规范。
医保的管理和服务方面也将继续改革:
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推动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和购买服务的付费机制,建立健全考核评估和质量监督体系,防止简单分解额度指标的做法,防止分解医疗服务、推诿病人、降低服务质量;
统一规划,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化和信息系统建设。选择在部分省份试点,探索建立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机制;
继续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整合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管理职责,做好整合期间工作衔接,确保制度平稳运行。
推动建立短缺药品常态化储备机制
今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工作安排明确,将于2013年年底前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也将在年底前覆盖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中一些用量不确定、企业不常生产、供应短缺的药品将进行信息汇总,进一步推动建立常态化短缺药品储备机制,重点做好传染病治疗药品和急救类基本药物供应保障工作。
对于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诊疗费;启动乡镇卫生院周转宿舍建设试点:对于大家较关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收入,安排明确,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村医的收入和待遇更加明确:对于基层医疗人才缺乏,工作安排指出将继续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
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30元,比现有标准又提高了5元。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65%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人数分别达到7000万和2000万以上,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人群覆盖率均达到30%以上。以上数据均比去年有所提高。
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
今年将启动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重点要在建立长效补偿机制、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医药价格改革、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控制医药费用以及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提高医务人员待遇等方面开展探索。
在相关配套改革方面,将有序扩大境外资本独资举办医疗机构的试点范围。
目前,港澳台在内地设置独资医院的审批权限,已由卫生计生委下放至省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
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继续完善。改革药品集中采购办法,确保药品质量,选取临床使用量较大的部分药品,参考主导企业成本,以及药品集中采购价格和零售药店销售价格等市场交易价格制定政府指导价格,并根据市场交易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坚决查处药品购销中的暗扣行为。
(编辑 高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