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拍挂全面实行 地价大幅上涨
时间:2002年5月9日
内容: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发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招拍挂全面实行,土地价格开始大幅上涨。《规定》明确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上述规定以外用途的土地的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解读·意义:一。沿用多年的土地协议出让方式易滋生腐败、造成暗箱操作、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招拍挂有利于从制度和源头上保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的廉政建设;二是有利于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健全土地市场规则,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资源性资产配置的新机制;对于地产行业20年的发展历史而言,土地招拍挂无疑构成了其中最浓的色彩,这个被喻为新“土地革命”的政策将中国土地市场原有的游戏规则彻底改变。不过,各地对招拍挂制度大都“缓期执行”。
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时间:2003年6月13日
内容: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简称121号文件)”,调整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规定对购买高档商品房、别墅或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商品房的借款人,适当提高首付款比例,不再执行优惠住房利率规定。
解读:此份文件是中国第一轮房地产牛市启动之后,中央政府第一次采取抑制房地产过热的措施,该政策对房地产业的影响无异于一颗“原子弹”。而信贷手段成为调控房地产最有力的工具。在121号文件出台之前,房地产公司2/3的开发资金要依赖于银行的扶持。同时,开发风险也被转移到银行,一旦出现问题,银行就被套牢,甚至会引发社会危机。因此,无论是从规范房地产行业也好,还是规避银行风险、防止金融危机,央行出台此政策都是必要的。由此引发的地产洗牌也是必然的,但是洗牌的过程无疑是痛苦的。
经营性用地公开竞价出让
时间:2004年3月31日 8.31土地大限
内容: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即71号令,要求各地在2004年8月31日前将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完毕,从2004年8月31日起,所有经营性项目用地一律公开竞价出让,各地不得再以历史遗留问题为由进行协议出让。开发商必须及时缴纳土地出让金,且需在两年内实施开发,否则政府可把该土地无偿收回。
解读·影响:透明公平的土地出让制度给予了中国房地产企业,特别是非国资背景的地产企业迅速崛起及异地扩张的机会。顺驰迅速成长为全国性大公司,万科坐拥逾2000万平方米土地储备,主打土地卖点的碧桂园为其创始人赢得了数百亿元财富……硬币的另一面是,土地招拍挂在“价高者得”这一竞争环境下,近几年全国各地屡屡出现“天价”地。此外,对于一些地方而言,经营性用地的“招拍挂”能占到地方财政收入的30%以上甚至更多,因而被称为“第二财政”、“地皮财政”。从直观的层面来看,土地拍卖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益,却把高地价成本留给了开发商,把高房价留给了购房者。
加大对房地产交易调节力度
时间:2005年3月26、4月27日
内容: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八点要求控制房价涨幅过快,即“老国八条”,要求各地政府重视房价上涨过快这一现象。一、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工作;二、切实负起稳定住房价格的责任;三、大力调整和改善住房供应结构;四、严格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五、正确引导居民合理消费预期;六、全面监测房地产市场运行;七、积极贯彻调控住房供求的各项政策措施;八、认真组织对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督促检查。
4月2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提出八项措施引导和调控房地产市场,一、强化规划调控,改善商品房结构;二、加大土地供应调控力度,严格土地管理;三、加强对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调控,保证中低价位、中小户型住房的有效供应;四、完善城镇廉租住房制度,保障最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五、运用税收等经济手段调控房地产市场,特别要加大对房地产交易行为的调节力度;六、加强金融监管;七、切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八、加强市场监测,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加强舆论引导,增强政策透明度。
解读·影响:应该说“老国八条”的出台表明了政府对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决心,房价成为首当其冲的对象,政策的出台房地产市场开始调控。 不过由于条款宏观,在4月份便随即出台了新国八条,新国八条”的一系列重量级条款之后,全国楼市进入了一个微妙的转折期。但结果表明,除上海当年出现短暂的下跌外,总体上房价仍在继续上涨。
"国六条"及细化政策
时间:2006年5月
内容:2006年5月17日,温家宝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六项措施(“国六条”),包括住房供应结构、税收、信贷、土地、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等方面,拉开了2006年房地产调控序幕。
其后,又在细化条款中提出“90平方米、双70%”的标准,即“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等普通住房的土地供应必须达到居住用地供应的70%以上,城市新审批、新开工的住房项目,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此外,规定个人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强制性征收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
解读·影响:
2006年房地产宏观调控更加注重的是房地产市场结构的调整,通过发展中小户型住宅来调整供应结构,并通过抑制投资、需求来缓解供需之间的不平衡。
业内人士认为,“90平方米、双70%”在方式不符合实际,甚至还成为大户型涨价的最佳理由,致使“国六条”以及之后的旨在调整住房结构的政策是无法得到很好的执行的。
增加二手房市场转让环节的税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炒房,但也阻止了房源的流通和市场的配置,能对投资性需求产生短期影响,但并不能从根本上抑制投资性需求,反而容易造成成本转嫁而抬高房价。
总的来说,“国六条”调控效果初显,但是房价的依然上涨,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5%。
贷款基准利率连续上调六次
时间:2007年全年
主要内容和解读:自2007年3月18日至2007年9月15日,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连续上调六次,贷款利率从6.12%逐步上调至7.47%。加息成为当年金融政策最突出的手段和特点。
解读·影响:
2007年资本市场经历了前所未有的牛市,虽然其间经历了年中以及年末的调整,但整体来说股市呈现过热的势头,加息成为给资本市场降温的必备货币政策;另外,房地产市场依然保持活跃态势,房价快速上涨刺激了房贷需求量持续增长,通过加息来抑制房贷需求成为必然;因此,频繁加息是整体经济运行下的必然结果,而股市楼市持续过热则是频繁加息的导火索。
从五次加息的幅度来看,每次的增幅其实都不大,均属于微调,单次的加息不会对市场形成太大的冲击;不过,频繁的加息达到了累积的效果,并对市场产生了放大效应。
频繁的加息在明显提高月供的同时,也使得消费者心理压力不断加大,年底提前还款意愿显著提高。
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时间:2007年8月7日
内容:2007年8月7日,《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发布,明确要求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明确廉租屋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主要途径。
该文件首次提到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把住房看成了重要的民生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规定,这无疑将有助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标志着政府住宅调控思路的转变,其关键是要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加快住房分类供应体制的实施。
解读·影响:
《意见》并未就占城市多数的中等收入者的住房问题提出合适的解决方案,而事实上中等收入者很难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
楼市低迷政策救市开始
时间:2008年
内容:2008年楼市持续低迷,政策救市开始。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0月22日宣布,决定对个人住房交易环节的税收政策作出调整,降低住房交易税费。
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自 10月27日起,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12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促进楼市健康发展的三项措施,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促进商品住房销售。
其中,后两条对低迷的中国房地产市场至关重要,进一步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居民,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对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暂定一年实行减免政策。
解读·影响:一直持续的房地产政策在基调上有了根本的转变,从防止泡沫产生到刺激房地产消费。
二手房在政策层面彻底松绑,从政策上降低了二手房的房价。政策出台以后,二手房交易的限制仅仅局限于市场走向。二套房的界定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当地平均水平具有极大的随意性,实施起来相对较难。
拉开了"抑制性政策"大幕
内容:12月14日,国务院常务工作会议发布了“国四条”,强调“加强市场监管,稳定市场预期,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为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会议要求,增加有效供给、加强市场监管、完善相关制度的原则,继续综合运用土地、金融、税收等手段,加强和改善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重点是在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同时,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市场监管,稳定市场预期,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与以往相比,本次会议明确提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力度明显重于“抑制”,更狠于“稳定”。再度要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
解读·影响:“国四条”拉开了“抑制性政策”大幕,标志着中国房地产政策的全面转向。
2009年下半年,我国楼市再次出现了过热的现象,特别是在一线城市,楼市投机明显抬头。进入下半年,银监会开始强调第二套房(及以上)信贷的监管,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随着市场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宏观经济开始好转,房地产信贷调控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国四条”的出台表明,国家要切实收紧房地产信贷,特别是二套房贷政策。打击投机,限制投资,鼓励自住将是2010年房地产信贷政策的主基调。
"限购令"出台
时间:2010年04月17日
内容:《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通知要求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
解读:严格二套住房购房贷款管理,一方面明确了首付比例,另一方面让银行根据风险灵活掌握贷款利率,目的还是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收紧二套房贷的同时,政府还明确,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首次购房与非首次购房的差别化税收政策,“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不得给予相关税收优惠。”
国五条(限购)
时间:9月29日
内容:国家针对地产调控再出重拳,推出了相比于之前政策更加严厉的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措施。随后,各地纷纷出台细则,落实楼市调控政策,其中住房“限购令”成为关注焦点。内容包括: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
解读:限购对于房地产市场产生了直接影响,通过抑制大量房地产投机行为,减少市场上的购房需求总量,在很大程度上稳定了全国房地产的价格。但是限购作为一种强制性的行政手段,在直接干预市场的时候,难免会和市场现状产生冲突。受制于各个地方政府的限购执行力度,限购政策在部分城市的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微调。同时,限购在控制投资需求的同时,对部分合理购房需求也造成了打压。
深圳:9月30日,深圳紧急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通知中对深圳户籍居民购房做出进一步限制,深圳市户籍限购令相关漫画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二套房首付6成 利率1.1倍
时间:2011年1月26日
内容: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要求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解读:住房转让营业税调整、房产税改革试点正式落地。紧随“国八条”之后,2011年1月27日,财政部发通知,将购买不足5年(含5年)的普通住宅对外销售由按差额征收营业税改为按全额征收;同日,上海、重庆开始实施房产税改革试点,进一步打击炒房行为。10月人大会议已经表明今后会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二手房评估价征税
时间:2011年7月11日
内容:深圳市地税局召开的存量房(二手房)核定计税政策布会,7月11日起二手房交易征税将采用按核实价和核定价两种方式征税,即按评估价征税。
6月9日上午10时,深圳市地税局召开的存量房(二手房)核定计税政策布会,明确表示,今年7月11日起二手房交易征税将采用按核实价和核定价两种方式征税,并通报了二手房核定计税政策的各项要点。
宏观调控不放松不动摇
时间:1月31日
内容:1月3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第六次全体会议,部署重点工作时表示,要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继续严格执行并逐步完善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的政策措施,促进房价合理回归。12月1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首次主持中央经济会议,会议要求,继续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动摇。
解读:2012年并无实质性房地产政策出台,但是中央领导人多次表态:坚持宏观调控不放松,不动摇。但从中央领导到国务院及各部委,轮番表态坚持调控不放松;地方政府制定各种版本的微调措施,或被紧急叫停,或被迅速辟谣;房产税扩围传言几度兴起,均被“证伪”。2012年,调控仍然是挑动楼市神经的最主要关键词。
限购令小范围升级
时间:2013年2月20日
内容:2013年2月20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了楼市调控“国五条”。会议不仅再次重申坚持执行以限购、限贷为核心的调控政策,坚决打击投资投机性购房,还在继2011年之后再次提出要求各地公布年度房价控制目标。
解读:国五条”中最引人注意的是提出了“限购扩容”。“国五条”规定,“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这一细节可看做是限购令的小范围升级。
按转让所得20%计征个税
时间:3月1日
内容: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重拳刺激楼市,“国五条”加强版房地产调控细则落地,被称为“国六条”。其中明确了限购升级的信号“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其次在税收方面,提出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解读: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表示,此次细则措辞严厉、新意颇多,标志着调控实质性升级,预计对市场的影响将超出预期。而多数专家也预计,政策出台,将对过热城市成交量有所降温,先影响市场成交量其后影响到开发商对市场的定价策略,从而转变市场预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