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楼房倒塌被指系“人祸”

来源:沈阳晚报
2012-12-20
提要:12月16日12时10分,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徐戎三村2号居民楼突然倒塌。事故造成两人被困,其中一名人员经抢救无效死亡。有网友质疑,这栋房屋是不是豆腐渣工程? 12月17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雨水浸泡”。这一解释显然不能令人信服,网友戏称之为“楼湿湿”。有网友质疑,为...

  12月16日12时10分,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徐戎三村2号居民楼突然倒塌。事故造成两人被困,其中一名人员经抢救无效死亡。有网友质疑,这栋房屋是不是豆腐渣工程?

  12月17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雨水浸泡”。这一解释显然不能令人信服,网友戏称之为“楼湿湿”。有网友质疑,为什么百年古建筑历经风雨仍然屹立,而现在的房子潮湿就会倒下,官方给出的理由匪夷所思。

  有专业人士指出,一般民用建筑钢架构、钢筋混泥土建筑设计使用寿命是80年到100年,砖混结构建筑设计使用寿命是80年。“1989年才建成的居民楼突然粉碎性倒塌,这是彻头彻尾的人祸。”

  事发后的第二天,记者来到江东区徐戎路与民安路交界口。当地人士告诉记者,这里的房子建造于1989年,是宁波较早一批建造起来的商品住宅楼之一,房龄才23年。

  宁波市住建委提供的材料显示,倒塌的2号楼房为6层砖混结构住宅楼。

  记者了解到,2号楼一共6层,1990年6月交付使用,一梯三户,共有18户居民。除了倒塌的2号楼,当地也封锁了1号楼至8号楼的其余7幢居民楼,受影响的住户们均被安置在周围宾馆里。与此同时,浙江省工程勘察院和宁波工程勘察院的工作人员正在对这些疑似存在问题的房屋进行检测。

  17日,对于房屋倒塌的原因,在新闻发布会上,宁波市住建委初步分析,因该楼房建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按照当时规范,底层承重砌体机构不设防潮层,且由于使用过程中,散水破坏严重,造成砖基础长期处于雨水浸泡,使墙体潮湿,引起承重墙体风化严重,导致底层墙体强度不足引起倒塌。

  一份日期为12月4日的通知书上写道:“徐戎三村2幢楼房出现多处裂缝,经初步测定被列为不安全房屋。”根据居委会的说法,此通知早就已经发出了。但很多住户表示并未看到通知,“房子倒塌前一个小时才来通知的。”更令受住户们不满的是,除了把他们安顿到宾馆、居委会的人送过几次盒饭后,当地政府并没有做好其他的善后工作,“赔偿到底怎么算?现在只说赔偿我们每人2000元生活费。把我们放在这就不管了。”

  记者了解到,事故发生后,宁波市政府马上发布紧急通知,自2013年1月开始,对同年代、同类别的砖混结构房屋进行全面检查,做好危房的解危工作,避免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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