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管厂地块征收补偿方案确定 住宅最高补7000元/㎡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陈家源、张婷婷
2014-01-03
提要:  本报讯(记者陈家源、张婷婷)昨日,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发布了彩管厂地块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而该项目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也尘埃落定。  与此前征求意见稿不同的是,本次方案中住宅的补偿提高了200元/m2,最高达7000元/m2;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

  本报讯 (记者陈家源、张婷婷)昨日,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发布了彩管厂地块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而该项目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也尘埃落定。

  与此前征求意见稿不同的是,本次方案中住宅的补偿提高了200元/m2,最高达7000元/m2;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则仍按原来建筑面积1:1比例进行调换。

  方案:

  较此前增补200元/m2

  记者留意到,昨日公布的补偿方案,与此前征求意见稿最大的不同便是,住宅面积每平方米增补了200元,即钢混结构7000元/m2;砖混结构6800元 /m2;砖木结构6600元/m2。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并未按住户要求的1:1.2进行补偿,仍维持原来1:1的比例调换。

  相应的,补偿方案规定,住户置换住房时,对超过5平方米至10平方米的面积,住户则需要按钢混结构的现货币补偿标准7000元/m2进行增购,不超过5平方米的面积还按照成本价2800元/m2结算。

  此外,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住户,政府将一次性给予3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22元/月/m2)作为租房补助奖励,这个标准较此前提高了每平方米4元/月/m2。

  提醒:90日内需完成签约

  公告明确,该项目征收补偿签约期限自2013年12月26日起90日内。被征收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迁,并将房屋移交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

  公告还称,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不影响执行该协议。

  禅城区国土部门相关负责人称,“住户对补偿标准有异议的,还可以通过评估公司进行评估,按评估公司的评估价进行补偿。评估价低于本方案补偿标准的,评估费用由提出异议的被征收人承担;评估价高于本方案补偿标准的,评估费用由征收人承担。”


 

新浪地产微信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