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为落实北京“国五条”调控细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4月7日发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政策的通知》,将公积金买二套房首付首次提至70%。  就职工住房情况,《通知》要求,购买首套90平方米以下自住住...
为落实北京“国五条”调控细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4月7日发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政策的通知》,将公积金买二套房首付首次提至70%。
就职工住房情况,《通知》要求,购买首套90平方米以下自住住房的,根据个人信用等级,贷款最高额度上浮不超过30%;购买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和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不再上浮,且不超过80万元;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职工,贷款额度不受月收入限制。
就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通知》指出,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对于在北京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但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或1条公积金提取记录,符合第二套住房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简称“无房有贷”申请者),仍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贷款利率1.1倍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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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收入者用公积金贷款月还款不低于收入五成
《通知》还称,为避免高收入家庭长期占用贷款资金,使更多中低收入者获得贷款支持,规定人均月收入超过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含)以上的,其月还款额原则上不低于其月收入的50%。
2012年的北京职工月均工资尚未公布,2011年的公开数据是4672元。如果按照2011年的数据,在北京月入14016元以上的“高收入群体”,如果想用公积金买房,每月还贷额必须超过7008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