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郑新立在北京表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将会为中国城市化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
郑新立是在中小城市新型城镇化座谈会上做出上述表述的。该座谈会由东北亚开发研究院、中国社科文献出版社、中小城市经济发展委员会联合举办。
郑新立表示,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是释放城市化潜力的关键。目前中国要解决城市化中的一些难题,都涉及到土地制度的改革。把农民承包地、宅基地、林地、草地以及房产的物权变成财产性的收入,可以帮助中国避免走进“中等收入陷阱”。
“农民工的市民化,需要出让原有土地的物权来获得资金的支持。”郑新立表示,日本、韩国等国家,通过土地私有化,使郊区的农民迅速获得了土地增值的收益,拉近了和城市居民的收入差距,避免进入“中等收入陷阱”。相反,在墨西哥、巴西、印度等国,农民失去了土地,成为城市居民,没有土地升值收益来为城市化作资金支持,长期陷入“中等收入陷阱”。
“城市化增加建设用地,需要减少农村建设用地来弥补,”郑新立指出,中国城市化需要增加城市建设用地,而18亿亩耕地的红线不能破,因此现在最大的潜力来自于农村宅基地。
他引用数据称,农村现有村庄建设用地17万平方公里,农村人均占有的建设用地是城市人均占地的3.5倍,通过宅基地的整理,使得宅基地具有价值,而且具有交换价值,可以满足城市建设用地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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