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N通讯员顾银和  张晶晶陈晓婷  社区记者吴觉  搬迁建房、危房翻新是件令人高兴的事,但是如果在建房过程中发生意外就麻烦了。最近,洪合的李某就遇到了这样的困扰。  去年5月20日,李某将位于洪合镇...
N通讯员 顾银和 张晶晶 陈晓婷 社区记者 吴觉 搬迁建房、危房翻新是件令人高兴的事,但是如果在建房过程中发生意外就麻烦了。最近,洪合的李某就遇到了这样的困扰。 去年5月20日,李某将位于洪合镇的一处危房翻新改造项目承包给贾某。今年1月,贾某又将该工程的外墙贴砖工程分包给秦某。5月5日,秦某在施工过程中不慎从高处坠落,腰椎多处骨折及多处软组织挫伤,共花去医药费6万余元,其中贾某已垫付55300元。 伤情得到缓解的秦某表示,除了医疗费用外,还希望能得到一定的赔偿,但秦某、贾某和李某为了各自该承担多少责任存在分歧,近日,3人来到镇人民调委会。 调解员了解到,李某虽然将建房工程承包给了贾某,但贾某无建房资质。因此,对于秦某受伤的损失,李某应承担责任,同时贾某也应承担连带责任。调解员告诉记者,经过调解,三方达成了一致协议:房主李某、承包人贾某一次性补偿给秦某医药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合计10万元,两人对上述补偿款各承担50%。 洪合镇人民调委会的工作人员说,在农村农民建房过程中,由于房主或承包人缺乏法律知识和安全意识,很容易发生事故和纠纷,“希望通过这起事故告诫大家,在建房前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承包人,签订合同,约定好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分担,同时还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工地现场的管理,防止意外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