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姚 琼)1月1日中度污染,1月2日重度污染,根据市气象局预测,雾霾天气还将持续几天。经研究,市重污染天气指挥部决定发布渭南市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要求各县(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和市级相关部门自昨日起按照《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将本区域内应急响应等级调整为Ⅱ级。
预警中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提醒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各地教育部门督导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学生户外活动;各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加强疾病防控,24小时值班。
各级环保部门要督导20蒸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停止运行;加大对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检查频次,确保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市发展改革委要联系省发展改革委协调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督导各燃煤发电企业(热电联产企业在保证供热的前提下)实施分阶段轮流限制发电,对未上脱硝设施机组,强制使用优质煤;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大燃煤电厂监管力度,确保达标排放。国控、省控和各县(市、区)重点大气污染源实行限产限排,减少污染物排放30%以上;所有水泥粉磨厂(站)停止生产。
各级公安部门负责在主城区实行黄标车、无标车、大型货车、三轮车以及摩托车区域限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各级公安部门在督导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车持非绿标的公务车全部停驶的基础上,再停驶50%公务车。停驶公务车车牌号及时报交管部门备案,并停在所在单位指定的地点。
各级住建部门督导施工单位立即停止建筑工地室外作业,工地采取围挡措施,各类施工现场堆放的扬尘物料应100%覆盖,裸露场地要增加洒水降尘频次(至少3次/日);各级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负责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气温摄氏零度以上时),增加洒水、喷雾作业频次(至少3次/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