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房产讯)积极践行市委、市政府“接地气、连民心”服务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民生住房的作用,借春、秋两季我市房屋交易展示会之机,即分别在2013年4月1日至5月31日,2013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享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优惠政策。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被认定为“双困家庭”的,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10%的利息补贴。利息补贴由申请人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报,市房产管理局出具意见,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二、降低一套房贷款首付款最低比例5%,贷款额度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可提高10万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现房(90平米以下)的首付款最低比例由房屋总价格的20%下调至15%、现房(90平米以上)的首付款最低比例由房屋总价格的30%下调至25%,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上调至50万元;期房的首付款最低比例由房屋总价格的30%下调至25%,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上调至40万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产权转让住房,以房屋评估价值为参考值,最高贷款比例由60%上调至65%,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上调至30万元。
三、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风险金按现行收费标准的80%收取,在牡丹江星元房产有限公司办理产权转让房屋评估的免收评估费;房展会期间,担保风险金按现行收费标准的50%收取并免收担保手续费。
四、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及相关的预告登记、转移登记等业务,享受“绿色通道”待遇,三个工作日内出证。
五、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在办结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后,可在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提取本人当年贷款还款的本息额。
六、惠民双月活动期间,每周六上午正常办公(不含法定节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各业务分支机构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业务咨询和预约业务办理活动。
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