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住公租房的广州(楼盘)市民,街道办“喊”你赶紧拿表申请。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了解到,在近期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后,街道办将于5月20日起正式启动公租房领表申请等工作。值得一提的是,在广州市公租房申请中,申请人配偶非广州市市区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这也是广州市首度明确放开非户籍配偶可享受住房保障。据了解,公租房分配户型和领取租赁补贴都直接与家庭人口数挂钩。
非户籍配偶也可作为共同申请人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保障办组织开展住房新旧政策过渡业务培训会上了解到,5月20日起,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将按要求向各类家庭发出通知,派发表格、申报指南等资料,并陆续开始受理各类保障方式变更申请,8月后开始受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新申请。
在申请准入门槛方面,此前广州市保障房严格要求,申请人和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都必须是广州市户籍人口,因此有部分非本地户籍的配偶无法享受住房保障。过往保障房制度咨询会和信访活动中,有部分市民反映,由于老婆或老公不是本地户籍无法列入共同申请人,导致他们只能与小孩以两人名义进行申请,分到的房子户型只能是一房一厅不够使用。
此次广州市公租房在申请门槛方面,首度明确如夫妻一方为广州户籍的,其配偶即便非广州户籍但在本市居住或工作的,也可以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市区的,可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
孤儿年满18岁也可申请公租房
据了解,公租房分配户型和领取租赁补贴都直接与家庭申请人数相对应。比如,在领取租赁补贴方面,人均保障建筑面积的标准是15平方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元。如果一个家庭父亲和儿子是广州市户口,母亲无广州市户口,将母亲列入共同申请人后,每月可多领取300元补贴。
此外,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年满30周岁的单身人士,可独立申请公租房;孤儿年满18岁后,可独立申请公租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