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区5宗地征土地熟化投资人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2013-04-25
提要: 点击查看大图 经济南市人民政府批准,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方式征集五宗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熟化投资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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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南市人民政府批准,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方式征集五宗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熟化投资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自然人、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闲置土地的、囤地炒地的、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单位和在本市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有违规行为的单位及关联单位,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公开征集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熟化投资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参照挂牌出让的方式确定土地熟化投资人。

  四、本次公开征集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熟化投资人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征集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熟化投资人须知》。申请人可于2013年4月25日至2013年5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济南龙奥大厦(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五楼G0514房间购买。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5月15日至2013年5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土地熟化投资人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及《公开征集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熟化投资人须知》中要求的其他资料到济南龙奥大厦(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五楼G0514房间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首期土地熟化资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24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缴纳首期土地熟化资金的,将在2013年5月24日17时前确认其土地熟化投资人申请资格。

  本次公开征集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熟化投资人地点为:济南龙奥大厦(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五楼G0514房间;征集时间为:2013年5月15日9时至2013年5月28日14时30分。征集截止时,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申请人申请的,我局将采取现场竞价的方式确定土地熟化投资人资格。

  六、特殊事项说明:

  1、为提升我市城区环境,本次公告为五宗土地公开征集土地熟化投资人公告,土地熟化达到“净地”条件后,在挂牌出让时,未参与土地熟化投资的申请人不具备报名资格。

  2、完成土地熟化工作后30日内,我局将发布出让公告,组织出让。

  3、土地熟化投资人资格不得转让。

  4、对未履行《公开征集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熟化投资人须知》规定的、主动退出熟化的投资人,取消竞买资格,待土地出让成交后退还前期土地熟化投资人缴纳的土地熟化资金本金,不计利息。

  5、土地熟化投资人在确定其土地熟化资格后 10日内与济南滨河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土地熟化协议。

  6、其他事项详见《公开征集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熟化投资人须知》。

  七、联系方式与首期土地熟化资金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济南龙奥大厦(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G0514房间

  联 系 人:严雷 刘芳

  电 话:0531-66605201

  开户单位:济南滨河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光大银行历山路支行

  账 号: 76980188000116770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济南滨河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土地位置土地面积(m2)用途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首期土地熟化金(万元)其它规划要求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天桥区北园大街北侧、顺河高架两侧21602 居住2.6≤总容积率≤3.1其中1.6≤地上≤2.1

  地下≤1.0≤18% ≥35% 70 1700

  规划住宅为高层。住宅建筑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符合有关规定,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绿地(其中须沿顺河高架路在用地北侧设置用地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的公共绿地,并向社会开放使用)、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其中须设置一处室内副食品市场)及中水等设施;须处理好与顺河高架路的空间景观关系;后退顺河高架路控制线不小于30米;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比例不低于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的30%;须与轨道交通相衔接,处理好与轨道交通的关系。

  须衔接通航河道工程设计方案及通航河道两侧城市设计,并满足相关规划要求。须合理完善区域内的路网布局和交通组织系统,一并实施用地内部规划公用道路,并处理好与周边道路、河道的衔接问题。天桥区北园大街北侧、顺河高架两侧20829 居住4.5≤总容积率≤5.5其中2.8≤地上≤3.8

  地下≤1.7≤18% ≥35% 70 2400

  规划住宅为高层。须处理好与顺河高架路的空间景观关系;后退顺河高架路控制线不小于 30米;须与轨道交通相衔接,处理好与轨道交通的关系;住宅建筑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符合有关规定,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绿地、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及中水等设施;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比例不低于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的30%。须就220KV变电站设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满足国家相关规范。

  须衔接通航河道工程设计方案及通航河道两侧城市设计,并满足相关规划要求。须合理完善区域内的路网布局和交通组织系统,一并实施用地内部规划公用道路,并处理好与周边道路、河道的衔接问题。天桥区北园大街北侧、顺河高架两侧13501 居住4.4≤总容积率≤5.0其中2.8≤地上≤3.4

  地下≤1.6≤18% ≥35% 70 1500

  规划住宅为高层。规划建筑须处理好与顺河高架路的空间景观关系;后退顺河高架路控制线不小于30米;住宅建筑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符合有关规定,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绿地、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及中水等设施;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比例不低于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的30%。

  须衔接通航河道工程设计方案及通航河道两侧城市设计,并满足相关规划要求。须合理完善区域内的路网布局和交通组织系统,一并实施用地内部规划公用道路,并处理好与周边道路、河道的衔接问题。天桥区北园大街北侧、顺河高架两侧15808商业金融5.3≤总容积率≤7.3其中3.0≤地上≤5.0

  地下≤2.3≤35% ≥25% 40 3100

  规划建筑主体高度控制在100米左右。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满足有关规定要求;须配建中水等设施。

  须衔接通航河道工程设计方案及通航河道两侧城市设计,并满足相关规划要求。须合理完善区域内的路网布局和交通组织系统,一并实施用地内部规划公用道路,并处理好与周边道路、河道的衔接问题。天桥区北园大街北侧、顺河高架两侧17568商业金融5.5≤总容积率≤8.5其中3.0≤地上≤6.0

  地下≤2.5≤35% ≥25% 40 3700

  规划建筑主体高度控制在150米左右。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满足有关规定要求;须配建公厕、中水等设施。

  须衔接通航河道工程设计方案及通航河道两侧城市设计,并满足相关规划要求。须合理完善区域内的路网布局和交通组织系统,一并实施用地内部规划公用道路,并处理好与周边道路、河道的衔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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