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不是不为的托词

来源:    
2016-02-18
提要:有一种叫做“原因自由”的法学理论,说的是“有责任能力的行为人,原本可以自由决定,却故意或过失使自己一时陷入了无责任能力或限定责任能力的状态。”依此看来,那些以“不会”作为托词而“不为”的干部,就对

  姚良正

  有一种叫做“原因自由”的法学理论,说的是“有责任能力的行为人,原本可以自由决定,却故意或过失使自己一时陷入了无责任能力或限定责任能力的状态。”依此看来,那些以“不会”作为托词而“不为”的干部,就对这一理论做了“最好的诠释”。

  表面看是能力不足“为不了”,归根结底还是精神懈怠“不想为”。学习靠自觉,学不学、学什么这些事,完全由干部个人自由决定,能不能通过学习来掌握有效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从而避免陷入“无能无为”的精神状态,对每一名干部来说,都是“原因自由”的。

  我们的干部肩上担负着历史的责任和人民的重托,可是部分干部却往往以业务繁忙为借口,掩盖自己消极懒惰的真相。有空闲交际应酬,却没时间静坐读书。不愿学、不肯学,最终导致了不会为、为不了。古人说:“学以致用”,学习的目的是为了使用,可是如果不学习,连使用的资本也没有。作为一名为人民服务的干部,请少吃点酒水,多喝点“墨水”,因为,酒水喝多了只会让人昏了头脑,“墨水”喝多了才能“有位更有为”。

  越来越复杂的宏观形势带来越来越高的工作标准,也给我们的干部提出了越来越严的工作要求。每一名干部都应当敏锐地把握形势和政策需要主动学习,主动掌握新技能、接受新知识,不再让“不会”成为“不为”的托词。

  作者单位: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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