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下购房协议孰料买卖不成 买主状告中介要索赔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3-03-14
提要:  单某委托某置业顾问公司欲购买位于闸北彭浦地区的自住房,并与之签订《房产买卖协议》后未能如愿,而把该置业顾问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判令其返还佣金1.5万元、赔偿1.5万元。  去年底,单某委托置业顾问公司购买彭浦地区的自住房,并向置业顾问公司支付了1.5万元佣金...

  单某委托某置业顾问公司欲购买位于闸北彭浦地区的自住房,并与之签订《房产买卖协议》后未能如愿,而把该置业顾问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判令其返还佣金1.5万元、赔偿1.5万元。

  去年底,单某委托置业顾问公司购买彭浦地区的自住房,并向置业顾问公司支付了1.5万元佣金及定金5万元。但因置业顾问公司未能兑现帮助单某贷得七成房款的承诺,单某无法购买自住房。双方交涉过程中,上家声称未在《房产买卖协议》上签过名。单某认为,置业顾问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应按消法规定退一赔一,诉至法院。置业顾问公司则称自己在居间过程中并无欺诈行为。

  经闸北区法院法官的工作,双方均做出让步,达成调解协议:置业顾问公司向单某返还佣金9000元;单某放弃要求置业顾问公司赔偿1.5万元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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