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内违法占用耕地,执法单位查处不力,年度考核有可能“一票否决”,主要责任人或责令引咎辞职。近日,《南海区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两个配套文件一并印发,监督处罚的相关细则更加具体。
参考多地经验完善办法
2009年,南海曾发布《南海区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实施办法》,这次的实施办法是对其的修改和完善。南海区国土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近年来南海土地价值不断升高,违法用地情况也有所抬头。在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落实中,也存在常态化运作水平较低、运作不顺畅等问题,促成此次修订。”
该负责人介绍,修订之前,该区国土部门学习参照了顺德、江门、广州、东莞、江浙等地区的先进做法,也多次征询各镇(街道)、部门的意见。“如参考了广州、顺德土地执法共同责任考核的方式与量化指标。还学习了东莞等地区快速整治违法用地及其违法建设的做法。”
构建常态化查处机制
相比2009年,此次印发的办法对各部门职责作了进一步细化,仅区级便明确了15个部门、单位的相应职责。南海区土地执法实行各镇(街道)属地管理,此次成立了违法违规用地整治领导小组、区“两违用地”(即违法违规用地及其违法建设)整治办,各镇(街道)也参照成立。
南海区将建立区、镇两级动态巡查责任制:区级巡查队伍由区国土部门建立,主要负责对面积较大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动态巡查,以及对镇级巡查队伍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镇级巡查队伍则由镇政府(街道办)建立。
此次修改的另一亮点,在于建立了快速处理机制和工作流程,并构建常态化违法用地查处机制。据悉,对于工商企业项目违法用地及其违法建设,按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重大案件程序进行查处,并规定了处理时间。对于可能引发重大不稳定因素的违法违规用地建筑物强制拆除案件,还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同时,位于违法违规用地的强制拆除将更加快速。
重大案件实行督办
新公布的实施办法提出,重大案件将实行督办。对于案情重大、复杂的违法违规用地及其违法建设案件,除按一般案件程序进行立案查处外,镇(街道)两违用地整治办还应将案情重大复杂的研究结果报镇(街道)两违用地整治领导小组,由镇长(办事处主任)签署决定是否推进。
如何监督各部门作为?此次实施办法提出,将用量化指标对各镇(街)落实土地执法共同责任的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镇(街)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评的一项指标。若出现下列行为之一,对所在单位的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各镇(街道)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的主要责任人,情节严重的责令引咎辞职:1 。镇(街道)经挂牌督办或通报批评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组织改正;2.本年度内所辖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含15%)或虽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3.因违法用地严重,被市以上定为重点整改地区或有案件被定为重点督办案件且没有及时整改的;4 。各单位本年度内受通报批评2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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