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东不尽责 光明新区旧改项目遇阻

来源:    
2016-01-04
提要:随着深圳城市化的快速推进,旧改项目成为深圳近年来推进城区改造、加快房屋供应的重要举措。其中,光明新区的城市更新项目也纳入了企业和政府的年度重要任务。2015年6月,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深

  随着深圳城市化的快速推进,旧改项目成为深圳近年来推进城区改造、加快房屋供应的重要举措。其中,光明新区的城市更新项目也纳入了企业和政府的年度重要任务。2015年6月,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深圳中恒华发工业园区搬迁改造项目正式启动。该项目的实施将会加快公明消费升级的步伐。

  目前该项目所有者为中恒华发科技有限公司,为加快推动项目,公司方面引入了业内知名的商业综合体开发机构,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及深圳市万科光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目标项目位于深圳西北部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振民路与华发路交汇处,已于2013年3月5日获得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片区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情况的复函》,根据该规划批复,目标项目占地面积78444.2平方米,容积率5.8,计容积率建筑面积457880平方米。

  不过,目前该项目遇到了麻烦事。作为园区业主的中恒华发科技因与承租方深圳市华永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产生租赁纠纷,该项目的搬迁改造时间变得遥遥无期。

  据中恒华发科技出具的租赁合同,中恒华发科技与华永兴环保于2013年8月12日年签订租赁合同,租期共计三年,其中固定租期为两年,剩余一年为浮动租期,即合同履行未满三年,如园区被政府征用或房屋权利人对其整体开发而双方提前终止合同,房屋权利人将给予赔偿生产性损失。也就是说,第三年的租期如果未满,双方根据合同都是必须让步于此次旧改项目。

  然而,华永兴环保在承租后不久就做起了二房东的买卖,先后与深圳市明义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欧派克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易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卢灿新等8家租户企业或个人签订了租赁协议,租期为三到五年不等,但均超过了中恒华发科技与华永兴环保签订的3年租期。

  由于需要推进旧改项目,中恒华发科根据合同约定已经提前通知华永兴环保各类事项,并同意向包括二房东和其余租户企业共计9家公司免去一年租金的条件。不过,目前二房东与租户企业都以各种理由拒绝搬迁。

  中恒华发科技公司的项目副总经理告诉记者:“在此次租赁纠纷中,二房东并未尽到相关义务和责任。据我们了解,二房东并未向租户企业转达初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期2+1’条款,由此导致租户企业提出索赔要求,而二房东目前并不愿意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同时,上述企业项目负责人也表示,为了利于新区项目尽快推进,公司方面希望能尽快解决。目前公司也在和当地政府及法院积极沟通,不排除启动法律诉讼程序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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