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导报讯日前,山东省政府发布《关于修改〈山东省契税征收规定〉的决定》,将契税税率由3%修改为3%-5%。  “国家对于契税征收实行3%-5%浮动税率,山东将契税税率由原来较低的3%改为3%-5%,是与国家保持一致。”19日,山东大学房...
导报讯 日前,山东省政府发布《关于修改〈山东省契税征收规定〉的决定》,将契税税率由3%修改为3%-5%。
“国家对于契税征收实行3%-5%浮动税率,山东将契税税率由原来较低的3%改为3%-5%,是与国家保持一致。”19日,山东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导报特约评论员李铁岗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调控工具,契税实行浮动税率使得调控更加灵活,对部分过热产业如房地产业,调控尺度更大。
导报记者获悉,现行契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行为实行差别化税率,个人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且属于家庭惟一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为1%;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属于家庭惟一住房的,契税税率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的,全额征收契税。目前,大多数地方普通住房的面积标准都在120平方米的基础上,上浮了20%,即实际执行144平方米的面积标准。
“无论是3%,还是3%-5%,对不同房产要不同对待。”山东财经大学房地产经济研究所所长、导报特约评论员郭松海对导报记者表示,对普通商品住房、双限房等带有保障性质的应该低些。
“第一套房、‘刚需’房以及小户型低价位的降至1.5%也未尝不可。”郭松海表示,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促消费,住房尤其‘刚需’房、保障房是作为消费品,应该受到鼓励,但对投资投机性、多套房以及高档房等应该遏制。虽然没有出台细则,“3%-5%的浮动税率给区别化对待留下了空间。”郭松海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