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晚报讯 记者 纪枫波 报道:绿色创建六个系列活动日前正在全市火热进行。记者昨日从市四创办获悉,今年年底前十堰将累计创建10个绿色社区、100个绿色家庭。对在绿色系列创建活动中受到表彰的创建先进单位,比照文明单位标准给予奖励,绿色家庭每户奖励1000元。
绿色创建工作作为今年创模十大工程之一,市四创办制订出台了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绿色机关(事业单位)、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生态乡镇及生态村等六大绿色系列创建实施方案、管理办法,市级财政每年列支1000万元用于对系列绿色创建进行“以奖代补”。
今年,十堰围绕“建成100个绿色家庭、30所市级绿色学校、10个绿色社区、10个绿色企业、20个绿色机关、10个市级生态乡镇、20个生态 村”的目标,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激励政策:政府出台文件规定按以奖代补的形式预算专项资金对创建单位予以奖励;对在绿色系列创建活动中受到表彰的创建先 进单位,比照文明单位标准给予奖励;绿色家庭每户奖励1000元;对绿色企业实施奖励或税收优惠。
今年,尤其是四季度以来,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广播、课堂、志愿者宣讲、露天电影、环保短信、社区环保QQ群等形式多样、高频度的宣传,绿色创建知识及理念已经渗透到千家万户。
家庭节能节水节电评比、巧手妈妈评比、环保大礼包赠送、植物认养、利用废旧生活用品制作广场舞道具正在小区里广泛开展;环保部门、社区居委会组织的“绿色骑游”、“旧物置换”、“环保科普展”正吸引千万市民参与……
十堰,绿色创建的氛围日趋浓厚。
记者了解到,截至昨日,十堰已成功创建国家级绿色学校1所、省级绿色学校26所、市级绿色学校229所;市级绿色社区25个、省级绿色社区4个、省级绿色连片创建社区4个;国家级生态乡镇4个、省级生态乡镇3个、省级生态村38个;市级生态乡镇7个、市级生态村6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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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家庭和绿色社区申报
“绿色家庭”标准包括家庭绿化较好、垃圾分类处理、废电池回收、节约用水、使用无磷洗衣粉、不吃野生动物、厨房安装环保型油烟处理设施、家庭内禁烟等28项内容。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先和所在区(县)妇联联系,由专门人员指导对标创建达标后,全市统一组织评审。
“绿色社区”的申报对象是全市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申报条件为:小区居民户数应具有一定规模,新建社区(小区)入住率达80%,居民入住后已经管理运 行3年以上;近3年社区内无环境违法和环境处罚记录;各种污染源全部实现达标排放,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没有环境纠纷 或纠纷问题得到合理解决;居民对社区环境状况满意率大于80%。符合条件的社区可先向区(县)四创办申报,再由全市统一组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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