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取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降低创业成本。
记者上周从市经信委了解到,其实早在6月份,我市就已经连续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宜宾市工业企业梯度培育奖励办法》等办法,既为优秀企业锦上添花,也为有创业热情的个人雪中送炭。免税、奖励、放宽限制等不一而足。
免税
为鼓励民营企业积极投资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落实引进技术设备免征关税、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企业购置固定资产抵扣增值税、国家进口先进设备贴息等优惠政策。
经主管部门批准民间投资兴办的学校、医院、养老院,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占用耕地的免征耕地占用税。
对经省、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新建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费用)、建筑面积10000平米以上的物流园区、物流基地和物流配送中心建设以及第三方物流企业技术改造和新增设施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50%收取。
对经过认定的民营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 生的研发费用,按规定比例和方式在税前扣除。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等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自今年8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 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 税。
推进民营企业联合重组,对民营企业兼并重组发生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所有权和相关股权转让,免收变更过户手续费;民营企业兼并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破产企业,符合税收有关规定的,减征或免征契税。
补贴
实行初始创业补贴政策。对我市登记失业就业困难对象或首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藏区“9 3”学生和退伍军人及伤残人员自主创业的,在其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营业6个月后,可享受不高于5000元的一次性初始创业补贴。
凡在劳动年龄段内、在宜宾市创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城乡劳动者(含外省市在宜宾创业人 员)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贴息贷款。个人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为8万元,贷款最长期限为2年,可按照不高于同期基准利率3个百分点内全额贴 息;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为200万元,时间不超过2年,可按照同期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对新入驻创业基地、孵化园的小微企业、初创企业,对其自用办公、研发、生产用房,给予房租租金补贴。
大力推进非金融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工作,积极多渠道筹集直接债务融资发展资金,用于支持和帮助中小微民营企业开展银行间市场直接债务融资,并对发债主体给予发行费用补贴。
对创建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民营企业,给予10-50万元的创 建工作补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对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根据培训后取得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 按照每人500—3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 究院)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被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50万元奖励。对销售收入1亿元以下的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占比首次 突破5%,1亿元-2亿元的企业研发投入占比首次突破4%,2亿元以上的企业研发投入占比首次突破3%,给予20万元奖励。
鼓励在宜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务发明成果在宜实施并尽快产业化,三年内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用于奖励科技人员及其团队。
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出口名牌等国家级品牌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 励。对首次获得四川著名商标、四川省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设立进出口贡献奖,对民营企业当年进出口额净增300万美元以上的,每100万美 元奖励1万元(人民币,下同);净增1000万美元以上的,每200万美元奖励3万元,最高奖励100万元。
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全国性、全省性展销展示博览会,对省级以上政府主办的国际性经贸展会或国外知名展会,按实际展位费的50%给予企业标准展位补贴。
出台支持鼓励民营企业做多做强做大做优的政策措施。对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50亿 元、?100亿元、?500亿元的民营企业,自企业上新台阶的当年度起,连续三年按照不低于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10%、?11%、?12%、?13% 的比例奖励企业,专项用于企业增加研发投入,促进企业创新发展。
工业企业新锐奖专门奖励考核年度新办或新进入规上企业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对新办(注册)的工 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实际入库税金15万元以上,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年实际入库税金60万元以上的 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工业企业跨越奖专门奖励考核年度实际入库税金不低于100万元且比上年度有一定增长,主营业务 收入首次跨入1亿元以上新台阶的工业企业。其中,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以上的企业,按级次逐步提高奖励系数,10亿元级次的,奖励系数为 1.1,20亿元级次的,奖励系数为1.2,以此类推,直至50亿元级次。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主营业务收入100 亿元及以上的企业,每突破一个50亿元台阶,一次性奖励75万元。
放限
放宽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的股份比例限制,支持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增资扩股、城乡 信用社改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信用担保公司,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放宽村镇银行中法人银行最低出资比 例限制。放宽小额贷款公司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企业法人股东不再受30%上限限制。
放宽民营经济经营准入条件,实行“零成本”注册,对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及变更注册登 记免收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允许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下的公司“零首付”注册,3个月注册资本到位20%,2年内注册资本缴足。允许企业债权转 股权增资、股权出资。非货币出资最高可占公司注册资本的70%。民营企业母公司注册资本达1000万元、下设三个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达到2000 万元的,可申请组建企业集团。
放宽民营经济住所及经营场所限制,对不能提供产权证明的,凭当地政府或其派出机构出具的相关产 权证明文件,可予办理注册登记;申办个体工商户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申请人可以持市场主办单位和开发小区(含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管委会、居委 会、村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办理注册登记。
民营企业中从事工程技术研发、经营管理且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可不受学历、身份和论文数量等限制,免于职称英语考试,推荐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加强职业教育,引导在宜高职院校根据产业发展的需求优化专业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