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摸清待改造棚户区的底数,抓紧编制完善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力争明年完成国有林区(林场)、国有垦区(农场)棚户区改造任务。??省政府要求,各市、县政府要在2013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本地区待改造棚户区的底数...
??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摸清待改造棚户区的底数,抓紧编制完善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力争明年完成国有林区(林场)、国有垦区(农场)棚户区改造任务。
??省政府要求,各市、县政府要在2013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本地区待改造棚户区的底数、面积、类型等情况,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抓紧编制完善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将包括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在内的国有企业棚户区纳入改造规划,重点安排资源枯竭型城市、独立工矿区和三线企业集中地区棚户区改造,优先改造连片规模较大、住房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棚户区。
??通知强调,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与保障性住房、陕南陕北移民搬迁、推进有条件农民进城落户、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街区)等政策相衔接。棚户区建设,用于绿化和广场建设的用地面积不得低于30%。居住区容积率多层不超过1.5,高层不超过3.5;组团级公园绿地不少于0.5平方米/人,小区级公园绿地(含组团)不少于1.0平方米/人。机动车停车位配置标准不低于《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市、县政府可采取政府搭建定向交易平台和购买安置房等方式,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市、县政府负责编制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年度建设计划,明确建设项目、开工竣工时间等内容。
??此外,省政府要求落实好各项支持政策,包括确保建设用地供应、落实财税支持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