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法律法规:《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七条,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应当怎么办:房屋权属证书在现实生活中因保管不善,难免会发生破损、灭失、遗失等情形。当产权证出现破损时,应及...
??法律法规:《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七条,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应当怎么办:房屋权属证书在现实生活中因保管不善,难免会发生破损、灭失、遗失等情形。当产权证出现破损时,应及时到房屋登记部门申请换发。对于换发,产权人本人持身份证、破损的产权证即可办理,登记机构核准登记后会收回原产权证,并核发新的产权证,产权证号等自然信息不发生任何变化。对于损毁严重的产权证,例如房屋坐落、产权人姓名等自然信息已经完全无法辨认的,需要公告后按照丢证补证程序办理。
??(栏目主持:张建)
??主办单位: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 大连日报
??承办单位:大连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市房地产交易所)
??网址:www.dlfd.gov.cn
??咨询电话:0411—83685566(转8188/82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