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改头换面成店铺居民一怒集体拒交物业费

来源:南湖晚报
作者:周赞
2013-06-25
提要:  车库本是为停车而设,但有人却把它挪作他用,最常见的就是出租给别人或者自己开店。  位于城东社区的大年堂前有一排沿街车库,其中有21间“变身”成了店铺,饭店、馒头店、杂货店……用途可谓五花八门。这些车库改成...

  车库本是为停车而设,但有人却把它挪作他用,最常见的就是出租给别人或者自己开店。

  位于城东社区的大年堂前有一排沿街车库,其中有21间“变身”成了店铺,饭店、馒头店、杂货店……用途可谓五花八门。这些车库改成的店铺,为居民提供一定方便的同时,也引来了建南公寓居民的不满。

  面对今年建南公寓居民没有一户交物业费的现状,前两天,街道和社区的工作人员把这些经营户召集起来,希望能商量出一个对策。

  车库变店铺

  由来已久

  据了解,大年堂前是一条单向行驶的路,由于设计上的缺陷,建南公寓某些住户的车库是朝外沿街设计的。沿街而设,成了车库被改造成店铺的重要原因。

  这些车库被出租或出售后,有用作杂货铺的、有用作煲店的、有用作面店的……记者数了数,被改造的车库共有21间,很多经营者甚至还把场地延伸到了店铺外面。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这些店铺的经营者以新居民为主。有些经营者之前有过摆摊经营的经历,之后才辗转租用了车库来经营。

  “这里处于市中心,生意比较好,而且多年下来已经拥有了一批老顾客。租用车库的成本也比租用一般的店面低一些。”一位经营者说。

  说起车库变成店铺的历史,城东社区党总支书记王国光说,他7年前到城东社区从事社区工作时,很多店铺已经存在,“只是当时情况还没那么严重,后来店铺越开越多,店铺的物品越来越往店外摆。据我了解,开得最久的店铺估计已经有十余年了。”

  居民反对车库开店

  “楼下炒辣椒,整幢楼的居民都闻辣椒味,很多住在小吃店楼上的居民都不敢开窗户,油烟味让人受不了。”小区居民王先生说。

  居民吴阿姨对店铺传来的噪音表示不满:“有些店铺经营到半夜,喝啤酒的、划拳的、大声喧哗的都有,很多老人和小孩晚上都睡不着觉。早上一大早,店铺又准时营业,把楼上人家都吵醒了,想要睡一个懒觉也比较困难。”

  “还有些经营户白天在车库开店,晚上经营大排档,小吃车往小区里一停,杂物都堆在小区里。每到周末,大年堂前常常被堵得水泄不通,这也和这些经营户违规把店内物品摆到马路上有关系。”小区居民陈女士直言不讳。

  城东社区的王书记表示,这些店铺给居民购物提供了一定的便利,但现在也遭到了很多业主的投诉,社区没有执法权,只能做一些口头上的协调工作,夹在中间左右为难,“去年,建南公寓70多位居民联名把这个问题投诉到省里;去年和前年政协委员连续两年要求取缔车库开店;因为反对车库开店,今年,建南公寓200多户小区居民都没有交物业费,我们已经拖欠小区保安4个月工资了。”

 车库开店属违法

  这些由车库改造的店铺由来已久,建南公寓的小区居民怨声载道,社区虽然多次调解但是效果不大。那车库开店是否被允许呢?相关法规对此有何规定呢?

  记者从相关律师处了解到,根据《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第41条规定:“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房地产权证书载明的用途或者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应当征得利害关系人的同意,报经规划、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据南湖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法规科的池科长介绍,《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房屋使用人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房屋用途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显然,违规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违反了以上法规。

  城管进行弹性执法

  为了解决问题,上周五上午10点,10位经营户代表来到建设街道开会。

  鉴于这21间店铺的经营者中困难户较多,并考虑到他们的实际生活困难,南湖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决定放宽政策,进行弹性执法。城管工作人员提出了两种解决问题的方法:一、彻底取缔;二、划黄线,暂时允许经营者在划线的区域内经营,发现越线行为从重处罚,且要保证经营过程中尽量不影响建南公寓的居民。

  最终,9位经营户同意了划黄线的提议。

  “我们保证今后在划线的区域内经营,也会督促其余的店铺。居民提到的噪音问题,我们会尽力改正,缩短晚上的营业时间,并且及时提醒店内的顾客。我们也会注意居民提到的卫生等其他方面问题。”煲店的经营者表态说。

  南湖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建设中队的相关负责人指出,长期在车库开店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今后城管工作人员仍会引导店铺的经营者转变观念,“为了长远的利益考虑,年轻的经营者最好去寻找一个正式的店铺,或者转变行当;年纪大的经营者应该适时退出,回家安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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