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爆炸事故受损房屋 收购价将按房价1.3倍执行

来源:东方今报
2015-09-09
提要:天津港爆炸事故受损房屋处置进入实质阶段。记者8日从天津滨海新区政府获悉,对于选择收购房屋的业主,首套价格将按照房价的1.3倍执行。滨海新区政府相关人员介绍,对于爆炸影响受损房屋,业主选择收购方式的,按照以8月11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的市场价同居民购买住宅合同价相比的高值乘以1.3确定收购价格,其中“0...

  天津港爆炸事故受损房屋处置进入实质阶段。记者8日从天津滨海新区政府获悉,对于选择收购房屋的业主,首套价格将按照房价的1.3倍执行。

  滨海新区政府相关人员介绍,对于爆炸影响受损房屋,业主选择收购方式的,按照以8月11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的市场价同居民购买住宅合同价相比的高值乘以1.3确定收购价格,其中“0.3”倍是另给予的一次性综合赔偿费。

  如果受损房屋是业主首套房,在房屋被收购后再次购买房屋,可享受首套房的相关政策。房屋处置范围内居民将受损住房出售或退回后,申请个人公积金贷款,计算公积金可贷额度时,不再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作为核定标准,不影响居民购房贷款额度。

  同时,各银行机构对因事故影响暂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暂不催收、罚息、作不良记录,允许贷款合理展期,但需房屋受损的群众到滨海新区受损房屋服务中心等部门开具证明。

  另外,记者从事故现场新闻中心得到消息,截至9月8日下午3时,共发现遇难者人数16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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