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有关负责人昨日向媒体通报,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保部已与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签署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根据目标责任书,北京、天津、河北承诺,到2017年PM2.5年均浓度下降25%。
据悉,国务院将颁布相关考核办法,以保证31个省份相关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的完成。
防治目标 11省份考核目标“紧盯”PM2.5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是目标责任书的核心内容。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内的10个省及重庆市重点考核PM2.5年均浓度下降情况。其中,北京、天津、河北确定了下降25%的目标,山西、山东、上海、江苏、浙江确定了下降20%的目标,广东、重庆确定了下降15%的目标,内蒙古确定了下降10%的目标。
其他20个省(区、市)重点考核PM10年均浓度下降情况,并根据各地环境质量状况,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划分为五档:PM10年均浓度远低于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省份,要求其持续改善;PM10年均浓度接近二级标准或超标的省份,根据超标程度,要求其分别下降5%、10%、12%、15%。
考核举措 未通过考核将约谈有关负责人
除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外,目标责任书还包括《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的主要任务措施。对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煤炭削减、落后产能淘汰、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锅炉综合整治、机动车污染治理、扬尘治理、能力建设等各项工作的量化目标,并将工作任务分解至年度;对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提出了任务措施的原则性要求。目标责任书要求,各地制定实施细则和年度计划,分解落实任务,细化到年度。
为保障目标如期实现,国务院将颁布考核办法,每年对各省(区、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和任务措施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未通过考核的地区,环境保护部将会同组织部门、监察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有关负责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目前,全国已有十几个省份陆续出台实施方案,明确具体防治措施,将任务逐一落实到市、县和有关部门,并与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河北情况 石家庄PM2.5浓度5年要降33%
本报记者昨日还了解得知,根据河北省PM2.5浓度下降情况,我省也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相应措施,并将任务分解到各市。
其中,石家庄和环首都地区——唐山、保定、廊坊以及定州、辛集的PM2.5浓度,到2017年要比2012年下降33%;邢台、邯郸的PM2.5浓度到时要下降30%;秦皇岛、沧州、衡水的PM2.5浓度到时要下降25%以上;承德、张家口的PM2.5浓度到时要下降20%以上。
据介绍,河北省政府已与上述各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限期完成治理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