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广告罚百万 六成网友说合理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15-08-28
提要:??“地铁就在家门口”、“每平方米一元起”,这些广告词今后恐怕都会绝迹。9月1日起,新的《广告法》落地,违法发布房地产广告,最高可处100万元罚款,甚至会被吊销营业执照。你有过被虚假房地产广告坑骗的经历吗?新法规实施后,房地产行业广告是否会更理性、更健康?南方都市报联合同城网媒进行网调,共收到有效问...

??“地铁就在家门口”、“每平方米一元起”,这些广告词今后恐怕都会绝迹。9月1日起,新的《广告法》落地,违法发布房地产广告,最高可处100万元罚款,甚至会被吊销营业执照。你有过被虚假房地产广告坑骗的经历吗?新法规实施后,房地产行业广告是否会更理性、更健康?南方都市报联合同城网媒进行网调,共收到有效问卷270份。结果显示,确实有不少购房者曾因广告描述的完美场景而出手购房,超四成受访者认为,楼市广告也应遵循公约良俗,类似“买房送老婆”之类的噱头尺度有点太大。受访者认为,新法规落地,最重要的还是监管部门的执行力度。

??[坑人广告]

??●买房送老婆

??2012年9月份,惠阳楼盘中央国墅园开发商在惠城区演达路的五星国墅园外墙上打出这一巨大的雷人广告——— 买房送老婆!路过行人纷纷“石化”。当这一令无数单身汉怦然心动的广告词被绝大多数人理解成“买房就有老婆送”时,该项目售楼员却告诉南都记者,广告词真正的意思是:“买房子送给老婆”。对此,律师表示此种广告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

??●挖个水坑就当湖

??2012年,位于仲恺的鑫月城一期打出“御湖一公里”的案名,对外推广宣称项目内有一公里长的湖,结果不少购房者到现场一看,大呼上当:“这哪是什么一公里的湖啊,就是开发商在销售中心门口挖了个水坑而已,而且,就算把临时挖的水坑当湖,也没有一公里那么长。”

??●假冒交通罚单

??2012年年末,一些开发商为了完成全年销售业绩,在对外宣传方面更是怪招频频,“假冒交通罚单”的这一招,便是惠州市区南部新城楼盘“合立方”的楼盘广告宣传单。有中招的市民在惠州西子论坛发帖称,他在市区万佳超市购物出来时,发现自己的私家车上夹了张“罚单”,原本还担心可能因为违章停车而吃到了“牛肉干”,可仔细一看,原来是房地产广告,让他哭笑不得。

??●步行到商场仅5分钟

??描述项目到大型商业配套交通距离的虚假广告在这个行业几乎是司空见惯。有市民在西子湖畔论坛投诉说,他在逛街时收到了一张印刷精美的楼盘广告,其中的虚假广告让他愤怒不已。广告中说项目步行到沃尔玛、天虹仅需5分钟。他说,且不论天虹,就是从石湖苑大门出发不需要过马路走到沃尔玛还得五分钟,从这个楼盘所处的地方走过去完全不可能。

??●承诺投资高回报

??2009年,位于人人乐对面的利物铺广场楼体外墙上打出“8年包租 年12%回报 利物铺担保回购”的广告。众多受到诱惑的客户纷纷购买了该项目商铺,两年后,一度被喻为“摇钱树”的利物铺广场变成“烫手山芋”,两年来,该项目因消防验收等手续未通过,广场被查封,500多商户和200多租户的9000万元投资面临泡汤的困境,随后走上漫长的维权之路。

??[他山之石]  香港:一经公诉定罪 最高罚500万港币

??香港是如何监管楼宇广告的呢?南都记者了解到,特区政府出台《未建成住宅物业销售说明条例草案》,对楼花(未建成的住宅物业)出售说明书做出严格规定,对违反规定,损害消费者的“缩水楼”等名不符实行为将予以重罚。

??而新的《楼花售卖条例草案》,则规定所有发展商必须就“楼花”提供售楼说明书,其中必须提供的主要资料包括位置图则、楼面平面图、楼面面积、装置及粉饰、泊车位、政府租契的主要条件,公契的主要条款、保养期、落成日期、斜坡维修、价目表、发售单位数量,按揭及付款计划资料以及所须缴付的其他费用等。

??草案还规定,发展商刊登广告时,必须清楚提示买家,应参考售楼说明书的详细内容。发展商在标出建筑面积的售价时,同时也要标出出售面积的售价。如发展商未能提供草案内指明的售楼说明书,一经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五百万港元。另外,如果发展商展示的示范单位任何部分的尺寸与所载的资料不同,一经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罚款一百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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