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朋)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我国的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增长,现有的垃圾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总体不足,普遍存在超负荷运行现象,仍有部分生活垃圾未得到有效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技术具有占地省、减量效果明显、余热可以利用等特点,在国际上得到广泛应用。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
??《意见》从垃圾焚烧项目规划选址、清洁焚烧项目的建设标准、争取群众对项目建设的信任和理解、构建邻利型服务设施、加强监管和监督等五大方面提出了具体指导要求。
??在垃圾焚烧设施规划选址方面,《意见》提出:项目用地纳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规划用途有明显标示。优先安排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用地计划指标,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单列。同时,加强区域统筹,实现设施共享。
??《意见》要求建设高标准的清洁焚烧项目:遵循安全、可靠、经济、环保原则,选择安全适用技术。按照相关标准规范,严控工程建设质量。分析项目投资与运行费用,合理确定补贴费用。充分考虑飞灰处置出路,加强飞灰污染防治。积极推进产业园区建设,统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等不同类型垃圾处理,优化配置焚烧、填埋、生物处理等不同处理工艺,实现在园区内有效治理。
??《意见》要求各地要深入细致的做好群众工作。要在项目属地入社区、入村广泛开展调研,认真倾听群众意见,系统分析各方诉求。对疑虑和误解,应耐心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并充分考虑其合理诉求,积极研究解决措施。要通过广泛宣传、解疑释惑,争取群众对项目建设的信任和理解。
??《意见》提出,要构建邻利型服务设施:实施精细化管理,落实运行管理责任制度和应急管理预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控制二次污染。在落实环境防护距离基础上,面向周边居民设立共享区域,因地制宜配套绿化、体育和休闲设施,实施优惠供水、供热、供电服务,安排群众就近就业。变短期补偿为长期可持续发展,变“邻避效应”为“邻利效益”。
??在加强监管、接受公众监督方面,《意见》强调,加快信用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专业化规模化企业规范建设和诚信运行。对于中标价格明显低于预期的企业要给予重点关注,加大监管频次。焚烧厂运行主体要向社会定期公布运行基本情况,公示污染物排放数据,社会单位和公众可依法依规参与焚烧厂规划建设运行监督。
??新闻案例:北京朝阳清洁焚烧中心
??昨天,记者来到北京朝阳区金盏乡高安屯,参观了北京朝阳清洁焚烧中心,亚洲单线处理规模最大的垃圾焚烧厂就坐落于此。
??据工作人员介绍,该厂占地面积80亩,初设总投资11.18亿元。设计垃圾日处理能力1800吨,年处理能力达65.7万吨。主要垃圾焚烧处理设备均为进口自德国、比利时等国,处理工艺先进。清洁焚烧中心是“一进四出”:进去的是生活垃圾,排出去的是水、残渣、飞灰和洁净的烟气,各排放指标达到或优于国内和欧盟2000标准。
??据了解,加工后的垃圾渗沥液和收集的雨水,不仅能清洗道路降尘,还能作为工业用水继续使用。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直接用来发电,年发电量可达2.9亿度,相当于节省10万吨标准煤。
??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能做建筑材料,做铺路的透水砖,飞灰将运走处置,能成为制作水泥的原材料。焚烧产生的烟气处置后再循环,不仅节能,还会降低排放污染物。
??据悉,目前,北京市全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总库容仅剩下大约1200万立方米,相当于一座大型填埋场的容量。今年,包括延庆、董村综合处理厂以及南宫、海淀大工村焚烧厂等处理设施将投入运行。届时,北京将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5350吨/日,焚烧、生化等处理能力将达到1.52万吨/日,资源化方式处理比例接近70%。目前,北京的垃圾处理正在从传统单一的填埋方式,向多元化、资源化处置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