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60号国务院令,公布《存款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存款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存款人利益的重要举措,是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维护公众对我国银行体系的信心,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深化金融改革,维护金融稳定,促进我国金融体系健康发展。《条例》的出台,为建立和规范存款保险制度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什么是存款保险?
??所谓存款保险,是指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统称投保机构)缴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当投保机构经营出现问题时,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依照规定使用存款保险基金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并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安全的制度。
??目前,世界上已有11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
??关于存款保险制度
??制定《条例》,目的是为建立和规范
??存款保险制度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又称存款保障制度
??其核心是充分保障存款人权益
??存款保险费率
??或在万分之五以下
??大家最关心的存款保险费率的水平这次依然没有提及,要经过银行测算,正式实施前才能明确。业内人士预计,保费将维持在比较低的水平,目前国际水平大约在万分之五,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在起步阶段,应该在万分之五以下。
??利于中小银行发展
??为金融改革添保障
??存款保险不仅是维护储户权益,其实对整个中国金融业的安全稳定和公平竞争也是非常关键的。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郭田勇介绍,储户往往对中小银行不如大银行放心,这不利于中小银行的发展。而存款保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让储户对中小银行更放心,有利于进一步发展中小银行,让大家享受到更多、更好的金融服务。
??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是中国金融改革的关键一步。下一步无论是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完全放开存款利率,还是批准更多民营银行、增强银行业活力,都需要存款保险这一安全网的有效保障。
??如何保障存款安全?
??专家:可采用分散存款
??酝酿了20多年的存款保险,终于随着《存款保险条例》3月31日的公布尘埃落定。条例5月1日施行后,百姓的银行存款将多一道安全保障,我国银行体系的稳健性将会进一步提升。
??“存款保险保护存款人利益、提高银行经营稳健性,是对现有金融安全网的加强,是在央行最终贷款人和审慎监管两道防线基础上又增加了一道。”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指出。
??专家为公众如何用存款保险保障存款安全“支招”。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介绍,可以采用分散存款的办法。比如300万元的存款,如果分在6家不同的银行每家存50万元,那么按照条例规定,就都能够享受全额保护。
??存款保险保障范围
??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含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
??存款保险的保费谁来缴
??由投保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缴纳
??存款人不需要缴纳
??最高偿付限额50万元
??最高偿付限额是怎么确定的?
??既要充分保护存款人利益,又要有效防范道德风险
??能够为99.63%的存款人提供全额保护
??约为2013年我国人均GDP的12倍,高于世界多数国家的保障水平(从国际上看,最高偿付限额一般为GDP的2至5倍)
??存款保险覆盖范围
??既包括人民币存款,也包括外币存款;既包括个人储蓄存款,也包括企业及其他单位存款;本金和利息都属于被保险存款的范围。
??偿付限额以上的存款是不是就没有安全保障了?
??存款保险基金可以用于向存款人偿付被保险存款,也可以用于支持其他投保机构对有问题的投保机构进行收购或者风险处置。从已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看,多数情况下是先使用存款保险基金支持其他合格的投保机构对出现问题的投保机构进行“接盘”,收购或者承接其业务、资产、负债,使存款人的存款转移到其他合格的投保机构,继续得到全面保障。确实无法由其他投保机构收购、承接的,才按照最高偿付限额直接偿付被保险存款。此外,超过最高偿付限额的存款,还可以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