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从9月1日起,我省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户口迁移情况等14类证明。
??14类证明包括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完全能够证明的:
1、公民姓名
2、曾用名
3、性别
4、身份号码(含15位升18位证明)
5、民族成分
6、出生日期
7、出生地
8、籍贯
9、户籍所在地住址
10、户口迁移情况
11、住址变动情况
12、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和更正情况
13、注销户口情况
14、同户人员与户主间的亲属关系
??同时,需证明当事人婚姻状况、当事人文化程度、当事人正常死亡或者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非正常死亡、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两者为同一人、当事人未登记户口等6类事项,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规定进行核查,公安派出所根据职责提供必要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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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籍公民可在15个省份实现身份证跨省异地办理
??7月1日,我省首先启动全省各区、县公安机关为黔籍公民在重庆市、吉林省办理异地身份证信息的审核签发工作,后又与其他省市相继沟通对接。
??截至8月10日,我省已同重庆、吉林、河北、天津、广东、浙江、陕西、江西、辽宁、黑龙江、广西、湖南、四川、内蒙、海南等全国15个省、市、自治区对接,开展异地证信息的审核签发工作。
??8月24日起,我省启动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贵阳市公安局南明、云岩分局,遵义市公安局汇川分局作为试点单位,先行开展对上述15个省份的在黔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工作。10月1日起,全省各县(市、区)102个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窗口将全部启动开展对上述15个省、市、自治区在黔人员居民身份证异地换领、补领申请业务。
??预计到2017年1月1日,全省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窗口将全面受理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籍公民在黔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申请。
??另据了解,自4月5日我省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受理工作全面启动以来,截至8月18日,全省共受理省内异地证20780张,共挂失申报居民身份证10181张,共收到群众捡拾丢失居民身份证448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