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可用公积金支付物业费了!7月25日开始,我市依据《嘉兴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暂行办法》实行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的规定,市民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窗口办理提取手续。以往,在市民印象中,公积金一般在职工购建、租赁住房或有住房贷款的情况下才能提取,现在,依照新政,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可...
可用公积金支付物业费了!7月25日开始,我市依据《嘉兴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暂行办法》实行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的规定,市民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窗口办理提取手续。
以往,在市民印 象中,公积金一般在职工购建、租赁住房或有住房贷款的情况下才能提取,现在,依照新政,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可以凭房产证、物业管理费发票、婚姻证 明、身份证、住房公积金龙卡等相关证明材料,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的公积金,用于支付2013年起缴纳的一套自住住房的物业管理费(申请金额为一年内实际支 付的物业费,每年上限不超过3200元)。租房居住的职工如房屋租赁协议中明确所租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由承租人支付,且不包含在每月租金中的,也可以依据规 定,提取住房公积金。
近年来,随着市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市各物业公司在小区的绿化环境、配套设施、管理水平等方面不断跟进,物业管理费用也有所上涨。市民濮女士表示,每年的物业费虽然数目不是很大,但是能用公积金来支付,肯定再好不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