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职工首次以按揭购房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的,将先提本金再提利息,而且对于一屋多主的情况,将会按照产权比例确定提取额度。昨天,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不同产权份额和产权关系的购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再次做了明确。
明确多个产权人提取比例
公积金中心表示,职工办理首次提取时,提供的购房合同(或房产证)中有多个产权人且没有明确产权份额,产权人属夫妻关系的,个人可提取额度无需按产权人数量平均划分,可共享提取额度;产权人不属夫妻关系的,个人可提取额度按产权人数量平均划分。
房屋有两个产权人且为夫妻关系的,房屋(或购房合同)已明确产权份额的,个人可提取额度按产权份额划分;未明确产权份额的,个人可提取金额无需划分,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
房屋两个产权人且非夫妻关系的,无论产权人有无缴交住房公积金,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已明确产权份额的,个人可提取额度按产权份额划分;未明确产权份额的,个人可提取额度按产权人数量平均计算。其中一个产权人的配偶(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上无名字)申请提取的,夫妻两人共同可提取额度不超过该产权人所占该套房产的比例。
按揭式提取先本金后利息
公积金中心表示,2013年8月1日后持购房合同(未明确产权份额)办理首次提取手续,之后该套房屋办理了房产证,房产证中明确了产权份额的,个人可提取额度按产权份额分别计算。
以按揭方式申请提取的,需按照新通知的内容提取完购房本金后,再申请提取利息,利息额也需要按通知内容进行划分。8月1日前去网点以按揭购房条件办理了首次提取手续的,可提取总额中未给予合计贷款总利息。另外,可以申请更正提取额度。
房屋两个产权人如果分别在8月1日前后办理,8月1日前已经有核定提取的,不受新规影响。如果某一产权人在8月1日前已办理了提取手续,另一产权人在8月1日后首次申请提取的,申请的时间按经办网点收到该套房屋的资料之日计算(包括职工在网上上传提取申请预登记及异地购房通过网点上报中心后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