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我市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6起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
??针对“涿州市南二环华北铝业12座熔铝炉融化工段加入打渣剂以及其他金属添加剂,产生粉尘污染;四氯化碳精炼工段废气排放”的问题,2月4日晚23时,涿州市政府责成市环保局对华北铝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熔铝炉融化工段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15米烟囱排放至大气,环评批复中未对该废气做出相关要求,现场未发现粉尘污染问题。
??针对“清苑区望亭乡南刘口村,有夜间渣土车向村东居民小区附近倾倒渣土”的问题,经清苑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及望亭乡政府、南刘口村工作人员,对举报问题的地点进行查看,并未发现有倒渣土的痕迹。下一步,清苑区将该地点作为日常巡查重点,要求执法人员及当地乡政府加大巡查力度。
??针对“顺平县腰山镇伍候园区3家石料加工场恢复生产,扬尘污染”问题,2月4日,顺平县国土、公安、环保等相关部门会同腰山镇政府赴现场检查发现,举报所述的各加工摊点处于断电状态,设备已拆除,不具备生产能力,也无近日生产迹象。据了解,顺平县已按照《顺平县彻底取缔“土小”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始终对“土小”企业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同时,加强了日常巡查,电力部门不得供电,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形成联合执法的强大合力,严防反弹。
??针对“涞水县娄村乡木井村东北石子厂粉尘污染”的问题,经查,娄村乡木井村东北石子厂实名为涞水县顺合建材有限公司,2015年12月15日,涞水县环保局为其颁发了排污许可证,证号:PWX-130623-0153,有效期至2016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7日起,该公司严格按照《涞水县12月份空气质量保障超常冲刺实施方案》(涞政字〔2015〕73号)及有关要求,停产停工,工人放假。2016年2月4日,涞水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到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针对“满城区野山村多家造纸厂烟尘排放”的问题,经查,野山村造纸企业锅炉烟气均采取水膜除尘、双碱脱硫措施进行处理,治理设施正常运转、达标排放,不存在冒黑烟现象。故该举报不属实。
??针对“易县梁格庄镇娄亭村,李金芝养鸡场紧邻居民,异味明显”的问题,经查,李金芝养鸡场位于梁格庄镇娄亭村村西南1000米处,占地0.7亩,养鸡2000只。离最近居民800米,鸡场全部围挡散养。经现场检查,未发现废弃物及粪便乱排拉倒污染环境现象。故举报情况不属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