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在未取得任何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洪某某便以临泉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名义将在建的一处违法建筑物当作商品房“一房多卖”,18套房子竟被卖了59次,卷款560万元一跑了之。日前,嫌疑人洪某某已被临泉县警方抓获归案。??2009年8月,临泉县居民王某某等人与洪某某签订购房协议。王某某等购房者图的是该处...
??在未取得任何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洪某某便以临泉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名义将在建的一处违法建筑物当作商品房“一房多卖”,18套房子竟被卖了59次,卷款560万元一跑了之。日前,嫌疑人洪某某已被临泉县警方抓获归案。
??2009年8月,临泉县居民王某某等人与洪某某签订购房协议。王某某等购房者图的是该处房屋每平方米才1000元的超低价格。当时开发商称此工程系“危房改造”,价格因此偏低。该在建楼房系多层建筑,每套房屋分别以12至20万元不等的价格出售。
??王某某等人虽经实地查看,但对洪某某以超低价格售房仍心存疑虑。在与洪某某签订了加盖“临泉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章的购房协议后,王某某等多名购房者又对该购房协议申请公证。
??购房人向洪某某支付了部分或全部购房款,总计560万元左右。合同约定交房期限为2010年5月1日前,但过了交房期限两个月后,原本计划建设为六层的楼房仍然只建了三层,处于停工状态。购房人多次实地查看房屋建设进展情况,经相互询问发现,该在建工程的每套房屋均存在一房二卖,甚至于一房三卖、四卖现象,其中一套房屋竟被卖给五家。而且,谁给的房价最高,开发商就允许谁进驻装修。鉴于这种情况,出现了多户买房人闻风“抢房”强行入住现象。
??没有抢到房屋的购房人多次找洪某某理论,要求要么退款,要么给房,但均没有得到明确答复。购房户们查询发现,某公司根本没有登记注册,该小区是没有经过任何机关批准的违法建筑,遂将洪某某起诉至法院。
??2014年7月,法院对受理的原告张某等人起诉洪某某一房多卖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审理,发现洪某某未取得城市建设规划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以虚假“临泉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义对外出售房屋,并一房多卖,在获取多人房款后隐匿,涉嫌刑事犯罪。
??临泉县公安局受理后,经侦查发现,2009年9月27日,犯罪嫌疑人洪某某因为资金短缺,虚构临泉县城他人开发的一处楼房为自己开发,与陈某签订了购房协议,将该处楼房二单元二楼西户一套房子卖给陈某,收取了陈某购房款9万元。陈某发现虚假后,洪某某又将自己开发的已于2009年8月29日卖给购房人董某的一套房子转卖给陈某,并签订了购房协议,至控告人控告止,洪某某未履行合同约定,导致陈某财产损失。
??另外经初步核实,洪某某虚构事实,在没有实际兑现能力的情况下一房多卖,将在建未完工的18套住房卖了59次,骗得560万元购房款潜逃。
??今年6月,洪某某被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抓获,对其一房多卖涉嫌合同诈骗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洪某某已被依法刑拘。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