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全新的T3航站楼尚未启用,航站楼的广告经营权问题却再次引发争议。3月底,深圳机场发布对外投资公告称,与上海雅仕维广告有限公司(简称雅仕维)成立合资公司。合作方案显示,雅仕维出资1470万元,将持合资公司49%股份。
合资公司近半股权
仅售1470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11日发表《舍1亿签1470万 深圳机场贱卖广告?》的报道,对深圳机场和雅仕维的合作关系提出质疑,报道认为,曾经有公司愿意为49%股权出价上亿元,但深圳机场仍坚持选择雅仕维,“这是明显贱卖!”
去年5月24日,《羊城晚报》率先报道深圳机场490万元贱卖10年广告经营权的消息。当时有网帖爆出深圳机场与雅仕维封闭谈判,成立广告合资公司。此次新公布的正式合作方案显示,深圳机场现金出资1530万元,占51%股权,雅仕维以部分现金和其全资控制的深圳雅仕维城铁广告有限公司(简称深圳雅仕维)55%股权评估合计出资147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49%股份,合资公司经营期限长达15年。和此前的方案相比,除了10年经营权变成15年,注册资金从1000万元上升为3000万元外,无其他变化。
航美传媒集团副总裁于云峰对此提出质疑称,航美传媒曾提出愿意为49%股权出价上亿元,但机场方面仍然选择了出资1470万元的雅仕维。
深圳机场:
并非贱卖国有资产
对此,日前深圳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作出解释。其称,2011年5月,机场股份公司确定了合资合作作为广告业务的发展模式,随后邀请了四家专业广告公司提交初步的合资合作方案,包括航美传媒集团和上海雅仕维。经比选,机场股份公司决定将上海雅仕维作为优先合作的对象。
“机场股份公司对于合资对象的选择非常慎重,按一定程序通过对合作对象业务优势、经营状况、股权结构、盈利模式和水平以及合作方案的可操作性和可实现性等多方面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估来作出判断。”机场方面称,合资项目方案按上市公司的规范程序履行了项目决策并进行了规范披露。2013年3月29日,机场股份公司董事会全票通过关于广告合资项目方案的决议并予以公告。
机场方面还解释,在与雅仕维的合资合作方案中,合资公司取得广告销售收入的79%是作为广告资源费先支付给机场,剩余部分留给合资公司弥补运营成本后才作为合资公司的利润,机场股份公司通过股权再享有合资公司51%的利润收益。“这样能够有效维护机场的利益,根本不存在所谓的贱卖广告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