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爷”赵海滨涉经济犯罪被立案

来源:信息时报
2013-06-26
提要:广东陆丰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赵海滨因持假身份证经商被免职并立案调查。图为2月5日,在一宗房产交易中发现“赵勇”就是赵海滨的举报人向记者展示相关材料。昨日,陆丰市召开新闻通报会,该市纪委负责人在会上称陆丰纪委调查定论了赵海滨三个问题,分别是拥有虚假身份证、用虚假身份开办企业、隐瞒身...

广东陆丰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赵海滨因持假身份证经商被免职并立案调查。图为2月5日,在一宗房产交易中发现“赵勇”就是赵海滨的举报人向记者展示相关材料。

昨日,陆丰市召开新闻通报会,该市纪委负责人在会上称陆丰纪委调查定论了赵海滨三个问题,分别是拥有虚假身份证、用虚假身份开办企业、隐瞒身份出入境300多次。

“已经宣布的是陆丰纪委对赵海滨的调查已经结束,并没有向他宣布没事了,”陆丰纪委副书记钟文管说,5月14日陆丰纪委宣布结束对“房爷”“双规”措施,在此之前已将调查组查到的赵海滨涉及经济犯罪线索移交汕尾市公安局做进一步侦查,5月3日由汕尾市公安局立案,“在目前,他的人是自由的,是否需要采取进一步措施,视公安机关侦查进展由他们来定。”记者留意到,纪委调查结论,与赵海滨在广州现身接受采访时所述相去甚远。

关于“解除双规”

赵海滨:“问题彻底查清”

陆丰纪委:宣布三项内容,绝无“彻底查清”字眼

赵海滨在接受广州某媒体记者采访时说:“5月14日晚上8时,当时我在汕尾海丰检察院的双规点,正在看电视。陆丰纪委书记林家和进来向我宣布的。他说,双规结束,你的问题彻底查清。”

陆丰市纪委副书记钟文管对此回应说:“宣布解除‘双规’,是(陆丰纪委)书记(林家和)去说的。有3句话:第一,对赵海滨的问题,纪委调查结束。第二,宣布了(“双开”)处分决定。第三,涉嫌犯罪问题,已经移交给汕尾市公安局侦查。请配合汕尾市公安局调查、传唤。

“没有向他宣布没事了,宣布的是陆丰纪委对其调查已经结束。怎么能说没事呢?已经对他处分了嘛。”

关于“开公司”

赵海滨:办公司弟弟出了大部分钱,1996年后公司业务没管

陆丰纪委:他亲戚和弟弟都不配合调查,2012年前都在打理公司

赵海滨说,1991年,公安局说可以下海去经营,保留公职。自己是响应党的号召开了公司,任职了公安局的一个保安公司的副经理。1993年,他自己也开了个公司,叫金宝建材有限公司。1996年后就回到公安局,公司的业务也没再管了。金宝公司出资大部分是弟弟和几个亲戚朋友出的。

钟文管则回应说,“1997年以后,国家有关于领导干部廉政自律的规定,就已经不允许领导干部经商了。1996年成立(惠州金宝)公司,他(赵海滨)的经营一直到2008年在他任公安局领导(任陆丰市公安局副局长)的时候还在继续。”

“他一直到2012年10月注销了赵勇的身份,(此前)他一直在担任法人代表,一直在打理公司的事情。(2400万注册资金的问题)赵海滨的亲戚不配合调查,他的弟弟也不配合调查。他的注册资金的问题,现在已经移交给汕尾市公安局侦查了。” 钟文管说。

关于“192套房子”

赵海滨:我名下一套房子都没有

陆丰纪委:他公司名下房产被转让给他人

赵海滨说,“纪委查我的时候我就说了,一套都没有。(我住的房子)那是我父亲给我小孩的,登记在小孩的名下。在深圳的房子,是我老婆买的,是老婆的名字。2月4日开始被调查时,我就和组织说,我没有一套房子。”

钟文管对此表示,“关于媒体报道192套房子的问题,实际上从1993年赵海滨以赵勇名义所在公司惠州金宝建材公司与陆丰市陆兴公司合作建成,共有205套,3幢楼盘。2005年7月,惠州金宝建材公司与陆兴公司协议分割财产,金宝公司分得两幢楼盘,137套房。这些房子2008年10月已经转让给另外一个商人,林增。”

 

关于“假身份证”

赵海滨:办证是经过领导同意的

陆丰纪委:已查实他有三个身份证

赵海滨说,“第二张身份证是在办公司期间办的。当时我想去特区做生意,陆丰公安局和珠海公安局有一个公司,叫珠丰公司。具体是这个公司办理的。”

钟文管表示,“1991年赵海滨就在陆丰办理了假身份证(赵勇),获得了当时陆丰市公安局政委批准,档案里没有注明办理的原因。(记者问:当时可以办理另外一张身份证吗?)据我们后来了解是不可以的,如果因为公安人员工作特殊需要办理另外一张,最多只是一个月的时间。”

除了“赵勇”这张身份证之外,赵海滨还有1959年、1961年两个年龄段的身份证,名字一样都是赵海滨,但身份证号码不一样。钟文管介绍说,“目前保留的是1961年的身份证,他说1959年身份证是搞错了,已经注销。”

关于“私自出入境”

赵海滨:是去执行上级交代的任务

陆丰纪委:出境333次,只有6次获得批准

赵海滨:“那都是去港澳执行上级给我的工作任务。我在那边没做过犯法的事情。”

钟文管:“执行公务,没有。调查发现,自1999年到2010年,他一共去了333次,其中只有6次通过纪委和组织部门批准。(出入境一共用了三个证件)其中,他用1959年出生的那张身份证办了港澳通行证,还有1961年出生身份证办理了(港澳通行)证,再有就用陆丰某企业部门经理的身份办理了证,是在外事局办理的。”

陆丰纪委关于赵海滨

三个问题的定论

持有、使用两个身份证号,违反了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

用赵勇身份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准则》;

隐瞒其真实身份出入境香港,逃避纪委和组织部门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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