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管理部门书面答复,表示该问题不会久拖不决
10月底,燕赵晚报报道了京港澳高速公路石安段改扩建期间“高速公路不高速”,却还按以前“高速”的标准收费的问题,律师王方红向省财政厅、交 通厅、物价局提出申请,建议实行免费或降低收费标准。11月29日省财政厅书面答复。同时省消费者协会向省交通厅发出《建议函》:建议尽快拿出价格调整意 见,适时召开听证会。
□记者孟醒石 诸葛利华
12月13日下午,王方红律师收到了河北省高速公路石安管理处对“高速公路改扩建期间通行费标准问题”的书面答复。
在《答复》中,石安管理处介绍,在改扩建之前,曾就收费问题多次研究,征求意见,最终选择了维持现行收费标准,当时主要考虑了以下因素:“一是 调节改扩建路段的交通流量。二是改扩建期间增加了运营成本。三是我们向公众提供了绕行路线图,设置了大量绕行提示标志,给予了道路使用者充分选择的权利。 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后,道路使用者在知悉道路通行条件和收费标准的前提下,仍然选择使用该路段,即为接受该高速公路限速下的收费标准。正是基于以上考虑, 当初我们没有选择降低收费标准。”
在《答复》中,省高速公路石安管理处表示:“我们诚恳地认为,王方红律师所提的问题是存在的。为此,我处将于近期就石安高速公路改扩建期间是否 调整收费标准问题,召开由道路使用者、消费者协会、公安交警、物价部门、财政部门、改扩建工程投资人、施工单位等各方参加的论证会。论证结束后,我们将参 照论证意见,提出是否调整收费标准的建议。如果认为应当调整的,我们将制定调整方案,按照法律规定上报审批,进入法定程序,对此过程是否进行听证,将由有 关部门依法决定;如果认为应当维持的,我们也将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将有关情况进行反馈。”
在《答复》中,石安管理处明确表示:“我们已经制定出工作时间表,将于近期完成上述有关工作,不会久拖不决。”

